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伤寒论条辨

信息来源:国医小镇发布时间:2018/4/25

医之为道。肇始于本草经。阐明于素难。至伤寒论而大备焉。本草经者神农氏之书也。素难者轩岐越人之书也。伤寒论仲景氏之遗书也。然本草之作于神农氏。世传其说而不经见。嘉本草序谓。神农尝百草而医方兴。上世未有文本。师学相传。谓之本草。两汉名医仲景华佗诸贤。始因古学附以新说。通为编述。本草由是始见于经。诚如是。仲景既已首事其间。而乃有是论之作。

则其先后素难而股肱之。其功岂不远贤于神皇轩岐与越人而独盛哉。于是医门尊之以为圣。犹儒门之圣孔子而宗师焉。然则斯道之大。其所以继往圣而开来学人。顾不大有赖于斯文邪。夫道不出自圣人不足以言大。何谓大道。道莫大于尧舜。孔子之赞尧。则曰巍巍乎惟天为大。惟尧则之。

孔子簇圣之大成。子贡之赞孔子。则曰夫子之不可及也。犹天之不可阶而升也。然则圣人之所以大。无有不出自天者。噫本草之作于神农氏。继天而立极者也。素难之作于轩岐越人。启天人之秘也。是论也本之风暑湿寒。发之于三阳三阴。风暑湿寒者天之四气也。三阳三阴者。人之所得乎天。周于身之六经也。四气有时或不齐。六经因之而为病。是故病统乎经。中伤合并。脉证传变。

标本虚实。表里寒热。汗吐下温。正反逆从条。之以法。而法三百九十七系之以方。而方一百一十三者。天人事物错综之自然而然者也。其以风为首论者。即素曰风为首百病之长之意也。其推而至于坏病。不以病名名病。而以坏名者。坏则不能尽其变。而举以名之。故概之以坏。曰坏者。即素问曰万病皆生于风寒暑湿燥火之意也。自其析而言之。诚万殊也。然既坏矣。而曰知犯何逆。随证治之。知犯何逆。以法治之。其所以妙于一本者。岂小道者所可得同日而语哉。读之者皆知其为伤寒论也。而不知其乃有所为于伤寒而立论。所论不啻伤寒而已也。本草素难之显仁藏用者。

表表然无余蕴矣。所以法而世为天下则。方而世为万病祖。乃至预有集斯道之大成。而擅百世宗师之同归者。道不同而同出于天。天者理也。理在人心。无古今方隅之异也。何则乃有不同是心。

不宗师斯。而铃捶活人类证焉。铃捶活人类证者出。而斯道日茅塞矣。继素难之往辙。难乎其有人焉。非天下之病。是病者有所不幸而然邪。何斯道之至于斯也。嗟乎七篇不作。杨墨之横流不息也。濂洛关闽之传注不出。尧舜孔子之道家殊而户异也。是故义利之辩。图象性命之问难。其所以为不得已者。易地则皆然也。余何人斯而条辨哉。盖将以为后之有志仲景之堂室者。级阶梯之助云尔也。

时万历己丑春三月戍申朔新安方有执书

伤寒论条辨引

传曰。仲景者姓张氏。名机。仲景其字也。南阳人。(张松北见曹操以其川中医有仲景为夸以建安言之则松亦仲景时人)受业于同郡张伯祖。善于治疗。尤精经方。举孝廉。官至长沙太守。

后在京师为名医。于当时为上手。以宗族二百余口。建安纪年以来。未及十稔。死者三之二。而伤寒居其七。乃着论二十二篇。证外合三百九十七法。一百一十三方。其文辞简古奥雅。古今冶伤寒者未有能出其外者也。其书为诸方之祖。时人以为扁鹊仓公无以加之。故后世称为医圣。夫扁鹊仓公。神医也。神尚矣。人以为无以加于仲景。而称仲景曰圣。岂非以仲景之见诸事业。载诸简编者。皆表章天人。股肱素难。达之天下。通之古今。易简而易知易能。非神奇怪异。人之所不可知不可能者所可同年而语哉。是故称圣焉。贾太傅曰。吾闻古之圣人。不居朝廷。必在卜医之中。

语不虚矣。然医圣也。书曰论。何也。论也者。仲景自道也。盖谓愤伤寒之不明。戚宗族之非命。

论病以辨明伤寒。非谓论伤寒之一病也。其文经也。其事则论。其心则以为始事于戚。乃不欲忘其初。

其多则惠我后人。其意则又不欲以经自居。易曰谦谦君子。此之谓也。吾故曰。名虽曰论。实则经也。

虽然若曰伤寒经。殊乖矣。必曰医经。称情哉。(论之条目。坊间行本。法则平敷瀚布。漫不可纪。

方则增补加减者。独遗桂枝附子去桂加术汤。无补而缺一。今以三百九十七者条隶六经。各有纲纪统属。以相部领。维之使有定序。余亦章句圈绝。庶便初学易读。补方之缺者。数亦合矣。而证外之外又无谓。疑外与列。真草皆相似。或传写之误。然人皆曰伤寒论也。金匮序略曰。伤寒卒病论。卒读仓卒之卒。诚书之初名。此其有据也。但不知卒病二字。漏落于何时。俗尚苟简。承袭久远。无从可稽矣。君子于此。不能无憾焉。)

万历癸巳阳月之吉九山山人方有执识


阳病阴病图说

经络筋脉类皆十二。配三阳三阴而总以六经称。六经之经。与经络之经不同。六经者。犹儒家六经之经。犹言部也。部犹今六部之部。手足之分上下。犹宰职之列左右。圣人之道。三纲五常。

百行庶政。六经尽之矣。天下之大。事物之众。六部尽之矣。人身之有。百骸之多。六经尽之矣。

由此观之。则百病皆可得而原委。而斯道之一贯。不在掌握乎。但六经之于人身。无所不该。全在人随处理会。灵枢曰。能别阴阳十二经者。知病之所生。又曰。能知六经标本者。可以无惑于天下。正谓此也。若以六经之经。断然直作经络之经看。则不尽道。惑误不可胜言。后世谬讹。盖由乎此。

太阳者。风寒之着人。人必皮肤当之。当之则发热。热在皮肤。皮肤在躯壳之外。故曰表。有汗无汗在荣卫。荣卫亦在表。表合太阳足膀胱经。合者何。膀胱不与诸腑通筋膜联系耳。故曰孤腑。

开窍于前。前者表阳之道。故合也。言太阳而不言膀胱经与皮肤者。不待言而可知也。然太阳犹有手小肠经。安知所言非此乎。小肠经不与皮肤合。不合则不主病。不主病则不足言。不足言则不在言内亦可知也。

阳明者。风寒之邪过皮肤而又进。接皮肤者肌肉也。不曰肌肉而曰阳明者。肌肉居五合之中。为躯壳之正。内与阳明足胃合也。合谓何。胃亦中。为五脏六腑之海。合内外之正。

以正合正也。故又曰正阳。然则阳明虽有二经。其手大肠经不与肌肉合不在言内。而所言者为胃经可知也。夫惟以正合正。故始终任重。风寒一至胃实。则不复再传。而吉凶死生机焉。有以哉。

少阳者。邪过肌肉而又进。则又到躯壳之内。腑脏之外。所谓半表半里者。少阳足胆经之合也。

合者何。胆不自立。粘连于肝而不离。与外不属躯壳而不离躯壳。内不属腑脏而不离腑脏者同道故合也。然则不以胆与合言而以少阳言者。胆与合皆偏隅。少阳统大纲其道备也。夫以病起于表。

表外也。外为阳。故曰阳病。阳病自外而内。其渐如此。过此则入内矣。内而腑脏。腑合表而应病。不待言也。脏主内。内。里也。里为阴。脏亦阴。故曰阴病。阴病者。脏受病之谓也。

太阴。脾也。脾居中而阳事。故次少阳而为三阴之先受。少阴。肾也。厥阴。肝也。心肺何以不受哉。灵枢曰。心为人一身之主。不受外邪。心受外邪人则死。以不受外邪。故位高而居上。肺主出不受纳。故最高而极上。二脏又不与外之三阳合。且阴道逆。其主下。故肝虽近脾。肾虽远而居下。肾反次脾受。肝最后受。故曰厥阴。厥虽以两阴交尽而得名。有逆道也。阴道自下而上。

逆固如此。而三脏者。与表三阳又合道。天人一致之妙。有如此夫。由此观之。病虽无量。无有不归于三阳三阴者。极此而推。素问曰。百病皆生于风寒暑湿燥火。至哉言也。

表道自外而内。里道自下而上。三阳三阴参经络贯之于一。以统而言之。故于其渐也。不曰进。不曰入。不曰行走。而曰传。又曰转。借驿传输转。以用其义。道本自然也。后人不察。只管愎空凿如此传如彼传之妄谬。天下有不归一于三阳三阴之病乎。呜呼。仲景殁。六经熄。病论不为不多也。而皆曰医者意也。事物皆归一于意矣。尚何道可言哉。

一日二日三四五六日者。犹言第一第二第三四五六之次序也。大要譬如计程。如此立个前程的期式约摸耳。非计日以限病之谓。证见如经为诊。不可拘日拘经以冒病。且如几几合并。太阳未过。已到阳明。太少合并。阳明位间乎中。谓中间不然。可乎。此可以一日一经数乎。可以一日二经三经言也。又况一入阳明。不复再传。此可以拘日拘经数乎。再经数向何处去也。胶柱鼓瑟。刻舟求剑。圣人之道。可以如此而求之哉。故曰道在言外。呜呼。仲景远矣。纸上摸影以争奇炫巧者纷纷然矣。安得心志存乎作德。有主而不惑者。吾与之共论言外之道而数此。

大约腑低下。阳根于阴而不离乎阴也。胃当脾前。廪水谷而应土。其脘上通咽。主内而不出。

出则病。小肠次胃而受盛。大肠次小肠而传送。谷道肛门。其下口也。二肠通胃而一道。故承胃下出重浊以应地。阳以行阴也。膀胱无上口。当肾前。居阑二肠之门。泌别厘清。渗而为溺以出前窍。水道茎垂。其下口也。胆在肝内而前向。有入无出。故称实。

大势脏高上。阴根于阳而不离乎阳也。肺总腑脏而华盖。其脘上通喉。主出而不内。误内。

则必咳。不出不已。心次肺而前向。脾次心而中居。肝次脾而左。心肝同肺系。故从肺上通轻清以应天。阴以和阳也。脾当胃后。无出无入。孤中而鼓胃。故胃实则脾约。肾当膀胱后。次脾而缀脊KT。其中即人安生立命之门。妇人花开蒂结。娠妊于此。娩必腰痛。瓜果成熟。蒂脱而落故也。脉诀以右肾为命门。非但有出无入。故曰虚。

天生万物。人为最灵。腑阳脏阴缘得其正。褚氏有言。同化五谷。故胃为脾腑而脉从脾。同气通泄。故大肠为肺腑而脉从肺。同主精血。故膀胱为肾腑而脉从肾。同感交合。故小肠为心腑而脉从心。同以脉为窍。故胆为肝腑而脉从肝。如此则是以五腑五脏言也。以六腑六脏言之。

素灵以心主配三焦。脉诀以命门配三焦。心主配者。主经络而言也。命门配者。主脉而言也。各就所主而言。虽不同。其为用火用虚。而所以言之意则一。虽皆曰虚。虚者大也。呜呼。古之君子。必求成德。德成莫要于艺精。艺精莫要于识病。识病莫要于知脉。知脉莫要于穷理。斯理未明。燮调难许。欲愈众疾。罔云而已。德可言哉。

辨太阳病脉证并治上编第一

凡六十六条方二十

太阳一经。风寒所始。营卫二道。各自中伤。风则中卫。故以卫中风而病者为上编。然风之为风。其义不一。故其为病。最为居多。所谓中风者。乃风寒暑湿之风也。与诸家方书之所谓中风云者。义不相同。诸家方书之所谓中风。盖素问曰阳之气以天地之疾风名之之风也。彼但以其所谓者为中风云耳。其于在此之所谓中风云者则无闻焉。二义辨论精切。详悉分晓。惟有此书。自此以下。

知此义者。李明之而已。此义不明而欲求以言医。犹缘木求鱼耳。其如医何。(此篇旧本第五。而次辨脉伤寒例痉湿诸篇之下。然世传诸篇。皆叔和所述。今案伤寒例一篇。则又疑非叔和语。夫以叔和编经。奚恁后经而先已。必后之赘附。遂致颠倒错乱。故条辨之。以复其初云。)(一)太阳之为病。脉浮。头项强痛而恶寒。

强。群养切。恶。影固切。下皆仿此。太阳者。膀胱经也。其脉起于目内。上额交巅。从巅入络脑。还出。别下项。连风府。循肩膊内。挟脊。抵腰中。乃六经之首。主皮肤而统荣卫。

所以为受病之始也。难经曰。浮。脉在肉上行也。滑氏曰。脉在肉上行。主表也。表即皮肤。荣卫丽焉。故脉见尺寸俱浮。知为病在太阳之诊也。项。颈后也。强痛者。皮肤荣卫一有感受。经络随感而应。邪正争扰也。恶寒者。该风而言也。风寒初袭表而郁于表。故不胜。复被风寒外迕而畏恶之。及其过表而入里。则不复恶。仇雠之义也。此揭太阳之总病。乃三篇之大纲。以下凡首称太阳病者。皆指此而言之也。

(二)太阳病。发热。汗出。恶风。脉缓者。名为中风。

恶。与恶寒之恶同。中。音众。下皆同。太阳病。上条所揭云云者。是也。后皆仿此。发热。风邪干于肌肤而郁蒸也。汗出。腠理疏。玄府开而不固也。恶风。大意见上。此以风邪郁卫。故卫逆而主于恶风。缓。即下文阳浮而阴弱之谓。风性柔和。所以然也。中。当也。风。谓天之八风也。

言既有如上条所揭云云之太阳病。加之发热汗出恶风而脉缓者。则其病乃是触犯于风而当之也。

灵枢曰。夫天之生风者。非以私百姓也。其行公平正直。犯者得之。避者得无。殆非求人而人自犯之。此之谓也。然风之为风。其性属阳。其中人也。从卫而入。卫气道也。风之所以从卫入者。

卫亦阳。从其类也。此承上条而又再揭太阳分病之纪一。乃此篇之小总。篇内凡首称太阳中风者。

则又皆指此而言也。下条乃释此条之义以出其治。余则或申此义与凡此条之众目耳。中篇下编。

其为证候。与此虽不同。其为节目。在彼则亦然。乃太阳之大三辨也。而各篇之中。其条目则各自又有辨焉。皆风寒之分别也。学人诚能潜心涵泳。体认的当。则风寒之是非。然明白矣。

尚何独断之难能哉。

(三)太阳中风。阳浮而阴弱。阳浮者。热自发。阴弱者。汗自出。啬啬恶寒。淅淅恶风。翕翕发热。鼻鸣干呕者。

桂枝汤主之。

桂枝汤方桂枝(三两去皮)芍药(三两)甘草(二两。炙)生姜(三两。切)大枣(十二枚擘)上五味。咀。以水七升。微火煮取三升。去滓。适寒温服一升。服已。须臾热稀粥一升余以助药力。温覆令一时许。遍身微似有汗者。益佳。不可令如水流漓。病必不除。若一服。

汗出。病差。停后服。不必尽剂。

若不汗。更服。根据前法。又不汗。后服小促役其间。半日许令三服尽。若病重者。一日一夜服。

周时观之。服一剂尽。病证犹在者。更作服。若汗不出者。乃服至二三剂。禁生冷粘滑肉面五辛酒酪臭恶等物。

啬。审革切。淅。心吉切。翕。晓吉切。去。上声。滓。照儿切。。与啜同。。音石。差。

与瘥同。令。平声。臭恶之恶。如字。此申上条而详言之。释其义。以出其治。太阳中风。乃掇上条所揭攒名以指称之。犹上条掇首条所揭。而以太阳病为首称。同一意也。阳浮而阴弱。乃言脉状以释缓之义也。难经曰。中风之脉。阳浮而滑。阴濡而弱。是也。

阳浮者。热自发。阴弱者。汗自出。乃承上文而言。以释发热汗出之义。言惟其脉之阳浮。所以证乃热自发也。惟其脉之阴弱。所以证乃汗自出也。关前阳。外为阳。卫亦阳也。风邪中于卫则卫实。

实则太过。太过则强。然卫本行脉外。又得阳邪而助之强于外。则其气愈外浮。脉所以阳浮。阳主气。气郁则蒸热。阳之性本热。风善行而数变。所以变热亦快捷。不待闭郁而即自蒸发。故曰。

阳浮者。热自发也。关后阴。内为阴。荣亦阴也。荣无故。则荣比之卫为不及。不及则不足。不足则弱。然荣本行脉内。又无所助。而但是不足于内。则其气愈内弱。脉所以阴弱。阴主血。汗者血之液。阴弱不能内守。阳强不为外固。所以致汗亦直易。不待覆盖而即自出泄。故曰阴弱者。汗自出也。啬啬恶寒。淅淅恶风。乃双关之句。盖原太阳本恶寒。而明其所以亦恶风之情状也。

啬啬。言恶寒出于内气馁。不足以耽当其渗逼。而恶之甚之意。淅淅。言恶风由于外体疏。犹惊恨雨水卒然淅沥其身。而恶之切之意。盖风动则寒生。寒生则肤粟。恶则皆恶。未有恶寒而不恶风。恶风而不恶寒者。所以经皆互文而互言之。不偏此偏彼而立说也。翕翕发热。乃形容热候之轻微。翕。火炙也。团而合也。言犹雌之伏卵。翕为温热而不蒸。蒸。大热也。鼻鸣干呕。乃详上条之未备。鼻鸣者。气息不利也。干呕者。气逆不顺也。盖阳主气而上升。气通息于鼻。阳热壅甚。故鼻窒塞而息鸣。气上逆而干呕也。然翕翕发热难晓。而鼻鸣干呕易见。有鼻鸣干呕。则翕翕发热可征矣。方之为言。义之所在也。言中风之治。宜在是物也。主。主当也。

言以是为主当。而损益则存乎人。盖脉证无有不相兼而见者。所以经但活泼泼。不欲人拘执之意也。桂枝。其性味虽辛甘而属乎阳。其能事则在固卫而善走阴也。芍药擅酸寒而下气。快收阴而敛液。夫卫气实而腠理开疏矣。非桂枝其孰能固之。荣血虚而汗液自出矣。非芍药其谁能收之。

以芍药臣事桂枝而治中风。则荣卫无有不和谐者。佐之以甘草而和其中。则发热无有不退除者。

使之以大枣而益脾。使之以生姜而止呕。皆用命之士也。微火者。取和缓不猛而无沸溢之患也。滓。

淀也。古人药大剂。金铛中煮。绵绞漉汤。澄滤取清。故曰去滓。。大饮也。热稀粥者。桂枝汤劫敌之奇兵。应赤帜于必胜之阵也。助药力。微旨也。譬如释氏之禅机。老氏之玄关。儒家之心法也。。和润而欲汗之貌。微似二字。最为要紧。有影无形之谓也。不可。禁止之词也。如水流漓。言过当也。病必不除。决言不遵节制。则不效验也。小促役。催速值事也。禁者。

若物皆病之反也。凡此事宜。皆责之医家耳。病家安能料理。今人之医。惟务拱默以自崖岸。至不获效。则反疑猜而多口于桂枝。诸家集方。何尝见啜热稀粥四字。徒以发汗相授受。微似。视为羡文。殊不知桂枝神算。捷在出奇。苟简之弊。牢不可破。吁。手足胼胝。禹稷之所以圣也。然则任治君子。苟未至于胼胝。亦何惮而不然也。若曰。何如此其屑屑。则脱有不中。其咎将谁归与。

数变之数。音速。

(四)桂枝本为解肌。若其人脉浮紧。发热汗不出者。不可与也。常须识此。令勿误也。

为。去声。识。与志同。令。平声。此原所以用桂枝之奥义。因着其反而示禁。以见药有反对。勉人当精其义以求的当之意。解者。救护而释散之之谓也。肌。肤肉也。盖风中卫而卫不固。发热汗出而恶风。卫行脉外。

肤肉之分也。桂枝救护之。热粥释散之。病之所以解也。故曰。本为解肌。浮。病在太阳也。紧。

寒也。汗不出。亦寒也。不可与。言病不对。禁勿妄投也。然则桂枝汤之发汗云者。奥义也。识。

记也。记其政事谓之识。言当常常用心以记其事。勿忘勿怠。而不可使有一忽之失误。盖有寒不得用桂枝。故致戒警如此。其言亦甚深切着明矣。而人犹自误。亦独何哉。

(五)凡服桂枝汤吐者。其后必吐脓血也。

桂枝辛甘大热。胃家湿热本甚者。复得桂枝之大热。则两热相搏于中宫。搏则必伤。甘又令人中满壅气而上溢。所以胃不司纳。反上涌而逆出也。然胃属土。土者金之母。肺属金。金者土之子。母病固传子。胃家湿热甚。则必传之肺。肺受胃之湿热。与邪热搏郁而蒸。久热为火。肺为金。

脓血者。金逢火化也。

(六)若酒客病不可与桂枝汤。得汤则呕。以酒客不喜甘故也。

此承上条所言。复举一端以申之。欲人推此以及其余。酒客者。酒性湿热。所谓胃家湿热甚者。

无逾此也。呕。亦吐也。得汤则呕。以不喜甘。见上。然即酒客不喜甘。得汤则呕而推之。则凡服桂枝汤而吐者。其义皆可以比类而察识矣。触类而通之。亦存乎其人焉耳。

(七)发汗后。水药不得入口为逆。若更发汗。必吐下不止。

以上四条。皆言桂枝之不对。以严示禁之意。水药不得入口。言呕吐之甚也。夫中风服桂枝汤以发汗。桂枝汤者。甘药也。伤寒服麻黄汤以发汗。麻黄汤中亦有桂枝。则亦甘药也。以发汗药皆有桂枝之甘而言之。则此条曰。发汗后水药不得入口者。乃承上二条复又通以得汤则呕之甚者言。而深寓戒警之意也。逆者。言悖于道也。

盖不通人之性气而逆治。则亦适足以致病逆而生变。故曰为逆也。必吐下者。言水药既不得入口。

则胃已伤。若仍与前汤而重伤。则必致大坏。大坏则大乱。夫胃。中腑也。苟大坏乱。则不惟复上逆而仍呕吐。必将下加走泄而增泻利矣。不止。盖甚言害大。以深着致戒之意也。

(八)病有发热恶寒者。发于阳也。无热恶寒者。发于阴也。发于阳者七日愈。发于阴者六日愈。以阳数七。阴数六。故也。

此原中风伤寒之所以始。以要其所以终之意。凡在太阳。皆恶寒也。发热恶寒者。中风即发热。以太阳中风言也。发于阳之发。起也。言风为阳。卫中之。卫亦阳。其病是起于阳也。无热恶寒者。伤寒或未发热。故曰无热。以太阳伤寒言也。发于阴者。言寒为阴。荣伤之。荣亦阴。其病是起于阴也。七。少阳之数也。六。老阴之数也。阳数。九为老。七为少。阴数。老六而少八者。阳道顺。阴道逆。阳主进。阴主退也。愈。瘳也。风寒中伤人。渐次人身六经之部位而传进。以一日一经言之。中风六日。经虽传遍。必七日阳进而病自愈者。阳主生也。伤寒六日。经传遍。

阴退极。病乃愈者。阴主杀也。然则中风伤寒之所以为病。其始也。各从其类而起。其既也。各得其数而愈。二气相因。天人一致。道妙自然。其机如此。易曰。知机其神乎。

又曰。原始反终。故知死生之说。医有易道。至哉言也。孙思邈曰。不知太易。不足以言医。学者不可不察。苟志于道。不可不勉。

(九)太阳病。头痛。至七日以上自愈者。以行其经尽故也。若欲再作经者。针足阳明。使经不传则愈。

传。音啭。见第五问。后仿此。此承上条下节之自愈者。复申其已然者之义。而又更着其未然者之治。太阳头痛。首条已具言之。此又独言者举大意也。七日以上。该六日而言也。行。亦传也。

经尽。谓传遍也。欲作再经。谓病加进也。针足阳明。夺其传路而遏之也。传与阳明篇转互音义。犹古之驿传。今之过所云也。

(十)太阳病欲解时。从巳至未上。

太阳者。盛阳也。故王于巳午未。经曰。自得其位而起者。此之谓也。

(十一)欲自解者。必当先烦。乃有汗而解。何以知之。脉浮。故知汗出解也。

此承上条复晓人以病解之机。烦字从火从页。说文。页。头也。然则烦者。热闷而头痛之谓也。

先烦。邪欲出而与正分争。作汗之兆也。乃有汗。谓不如此则汗不得出也。脉浮。邪见还表也。汗出。邪出也。

解者。邪散而病去也。

(十二)烧针令其汗。针处被寒。核起而赤者。必发奔豚。气从少腹上冲心者。灸其核上各一壮。与桂枝加桂汤。更加桂二两。

桂枝加桂汤方于桂枝汤方内更加桂二两成五两余根据桂枝汤法。

令。平声。少。去声。上冲之上。上声。此又承上条复着不喻者妄意攻之之变。与其救变之治也。烧针者。针性寒。必须先烧。使之温。而后可用也。被寒。言寒遂从针穴反得又入也。核。

谓针穴处肉变红肿高起如核也。奔豚。肾之积名也。气从少腹上冲心。奔豚。证发作之状也。盖人之素有肾积者。因针穴处寒得入之。其积遂发。则气自少腹上逆而冲心。状若惊豚突前而奔走。故曰奔豚也。灸其核上者。所以散其寒也。与桂枝汤者。解其欲自解之肌也。

加桂者。桂走阴而能伐肾邪。故用之以泄奔豚之气也。然则所加者桂也。非枝也。方出增补。故有成五两云耳。加减诸方。经止言加减。原无载方。旧本后人增补成方。类附卷末。而多谬误。今根据增补校勘。移就各该法下。以便用者。不费寻讨云。

(十三)太阳病。头痛。发热。汗出。恶风者。桂枝汤主之。

此与前第二条。文虽差互详略。而证治则一。前条有脉无头痛以揭病名。此有头痛无脉以言治。

互相详略耳。无异殊也。盖前条以为揭病名也。故必言脉。而后可以为得尽其详。以头痛已见于首条之太阳病也。故可得而略焉。此以从泛言而论治也。故虽不言脉不足以为略。详及头痛者。

以前条既遗。此申之。所以为互相发明之意也。桂枝汤。(方见前。下同。)(十四)太阳病。发热汗出者。此为荣弱卫强。故使汗出。欲救邪风者。宜桂枝汤主之。

此亦申上条而释之。与前第三条申释第二条之意同。第三条言阳浮而阴弱。此言荣弱卫强。卫强即阳浮。荣弱即阴弱。彼此互言而互相发明者也。救者。解救救护之谓。不曰风邪而曰邪风者。

以本体言也。

(十五)太阳病。初服桂枝汤反烦不解者。先刺风池风府。却与桂枝汤。则愈。

此乃默喻人以救服汤不如法。发汗不如经。因而生变者之微旨。读者当以意逆。斯则得之。

毋徒影射可也。盖桂枝全在服法。发汗切要如经。若服不如法。汗不如经。经曰。病必不除。岂惟病不除。风愈得入而变愈剧。所以反烦。反。转也。言转加热闷也。先刺风池风府者。

预为杜塞风之门路也。风池二穴。在耳后陷者中。按之引于耳中。手足少阳脉之会。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。风府。在项上入发际。同身寸之一寸。大筋内宛宛中。督脉阳维二经之会。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。

(十六)太阳病。外证未解。脉浮弱者。当以汗解。宜桂枝汤。

外证未解。谓头痛项强恶寒等犹在也。浮弱。即阳浮而阴弱。此言太阳中风凡在未传变者。仍当从于解肌。盖严不得下早之意。故下条云。

(十七)太阳病。外证未解者。不可下也。下之为逆。欲解外者。宜桂枝汤主之。

下。去声。后皆仿此。此承上条当汗解之旨。更并下早之禁而申言之。重致叮咛之意也。下。

通大便也。亦谓攻里是也。夫所谓治病之道者。即其病之所在从而疗理之。求所以去之之谓也。

病在东而疗西。欲其去也。其可得乎。盖风寒者。外邪也。皮肤肌肉者。人之外体也。外邪外入。

犹在外体。汗之。所以逐其还复外散。则于理为顺而于道为合也。下而通大便。通腑也。腑。内也。病在外而求之内。欲何求哉。于理则不顺。故于道则颠倒悖戾而谓为逆也。经曰。从外而之内者。治其外。正谓此也。故上下条反复深致戒谨如此。

(十八)太阳病。先发汗不解而复下之。脉浮者不愈。浮为在外而反下之。故令不愈。今脉浮。故知在外。当须解外则愈。宜桂枝汤主之。

反。音板。下仿此。复。亦反也。此总上二条而申释之。重致反复叮咛戒谨之意。

(十九)风家。表解而不了了者。十二日愈。

风家。谓中风之病也。表。外证也。解。罢也。了了。犹惺惺也。言中风之病。外证俱罢。大势已除。余邪未尽。犹未复初也。十二日。经尽之时也。言至此时。则余邪当悉去而初当复也。盖晓人当静养以待。勿多事反扰之意。素问曰。食养尽之。毋使过之。伤其正也。此之谓也。

(二十)中风发热。六七日不解而烦。有表里证。渴欲饮水。水入则吐者。名曰水逆。五苓散主之。

五苓散方猪苓(十八铢去皮)茯苓(十八铢)泽泻(一两六铢)白术(十八铢)桂(半两)上五味为散。以白饮和服方寸匕。日三。多服暖水。汗出愈。

散。上声。和。去声。此太阳中风失于未治。久而入里之证。盖中风发热。必自汗出。六七日不解。出为过多可言也。烦者。汗出过多。亡津液而内燥也。表以外证未罢言。里以烦渴属腑言。

欲饮水者。燥甚而渴。希救故也。吐。伏饮内作。故外者不得入也。盖饮亦水也。以水得水。涌溢而为格拒。所以谓之曰水逆也。泽泻长于行水。由其咸寒能走肾也。术性最善胜湿。以其苦甘而益脾也。二苓淡渗。利水以滋干。桂擅辛甘。祛风而和表。然术与泽泻。有苓事也。桂与苓者。岂非以其走阴而致师邪。谓五苓散两解表里而得汗者。里属腑。腑者。阳也。表本阳。所以一举而两得。故曰汗出愈也。术上不当有白字。说在本草钞术条下。是书编始于叔和。叔和有脉经。脉经术上皆无白字。足可征也。然则白为后人所加明甚。呜呼。一字之加虽微。自夫执方者视之。为祸后世甚大。所谓杀人以政无异于刃者。此不殆有甚邪。

(二十一)太阳病不解。热结膀胱。其人如狂。血自下。下者愈。其外不解者。尚未可攻。

当先解外。外解已。但少腹急结者。乃可攻之。宜桃核承气汤。

桃核承气汤方桃仁(五十个去皮尖)桂枝(三两去皮)大黄(四两)芒硝(二两)甘草(二两炙)上五味。以水七升。煮取二升半。去滓。内芒硝。更上火。微沸。下火。先食温服五合。

日三服。当微利。

去。上。皆上声。内。音纳。更。下。先。皆去声。合。音鸽。后皆仿此。热结膀胱。即下条太阳随经瘀热在里之互词。狂。心病也。心主血而属火。膀胱。居下焦而属水。膀胱热结。水不胜火。心火无制。则热与血搏。不自归经。反侮所不胜而走下焦。下焦蓄血。心虽未病。以火无制而反侮所不胜。故悖乱颠倒语言妄谬。与病心而狂者无异。故曰如狂也。血自下则邪热不复停。故曰愈也。少腹。指膀胱也。急结者。有形之血蓄积也。桃仁。逐血也。桂枝。解外也。硝黄。

软坚而荡热也。甘草。甘平而缓急也。然则五物者。太阳随经入腑之轻剂也。先食。谓先服汤。而饮食则续后进也。

(二十二)太阳病。六七日。表证仍在。脉微而沉。反不结胸。其人发狂者。以热在下焦。少腹当硬满。小便自利者。下血乃愈。所以然者。以太阳随经瘀热在里故也。抵当汤主之。

抵当汤方水蛭(三十个熬)虻虫(三十个熬去翅足)大黄(三两)桃仁(二十个去皮尖)上四味为散。以水五升。煮取三升。去滓。温服一升。不下。再服。

少。下血。不下之下。抵当之当。皆去声。瘀。影据切。去。上声。此承上条而复以其较重者言。

详其义。变制以出其治。上言不解。此言表证仍在。上言当先解外。此言脉与反不结胸。发狂。则主血之心亦病。而重于如狂。硬满即急结。皆上条变文之互词。小便自利见下。下血。言不自下者当须下之。皆互相发明者也。所以然者至末。结上起下以发出治之词。里。膀胱也。腑也。故曰随经。瘀。血气壅秘也。抵。至也。水蛭虻虫。攻坚而破瘀。桃仁大黄。润滞而推热。四物者。虽曰比上则为较剧之重剂。然亦至当不易之症治也。

(二十三)太阳病。身黄脉沉结。少腹硬。小便不利者。为无血也。小便自利其人如狂者。血证谛也。抵当汤主之。

此总上二条而分晓之。以决言抵当为的于用之意。黄。瘀热外薄也。小便不利以下。承上文以辨白上二条而分别之也。谛。审也。言如此则为血证审实。无复可疑。必须抵当者乃其的对。勉人勿贰之意也。

(二十四)太阳病。发汗后。大汗出。胃中干。烦燥不得眠。欲得饮水者。少少与饮之。令胃气和则愈。若脉浮。小便不利。微热消渴者。与五苓散主之。

燥。音埽。干。音干。令字。读平声。伤寒宜发汗。发汗则病解。中风宜解肌。发汗则变生。

然则太阳病发汗后。大汗出者。中风误于发汗。变也。胃中干者。汗出过多亡津液也。烦燥者。干则燥。

燥则热。热则烦也。不得眠者。胃为阴。干则不足。不足则不和。不和。所以不得眠也。素问曰。

胃不和。则卧不安。此之谓也。欲得饮水者。热思凉而燥作渴。引水以自救也。少少与者。胃属土。土干固燥。得水则润。润则和。和则万物生。所以愈也。不然多则涝。涝则反为土所恶矣。若脉浮。言或不即愈。而脉又转单浮之谓。浮则邪见还表可知矣。小便不利。土干则水竭也。微热。邪还表则病已减。故热亦轻也。消。言饮水而小便又不利。则其水有似乎内自消也。渴。言能饮且能多也。五苓散者。导湿滋干。功兼其全也。干得滋而湿得导。则热不期退而自退。病不言愈而愈可知。此又用五苓之一义也。(方见前)(二十五)太阳病。发汗。汗出不解。其人仍发热。心下悸。头眩身动。振振欲擗地者。真武汤主之。

悸。群季切。眩。匣绢切。。日伦切。振。平声。擗。滂吉切。此举下编首条末后为逆之一节。更互其词以详其义。出其治以救其逆。盖太阳中风。误服大青龙而致逆之救法也。发汗而病不解者。其为误汗可知也。仍发热。言汗虽出。病依旧在也。悸。怔忡也。眩。昏晕也。。

HT动也。振振。振作也。擗。拊心也。言心怔而忡。头昏而晕。肉HT而动。手拊心而无何可奈。

厥逆筋惕肉变文之互词也。夫太阳。中风。阳浮阴弱。汗出恶风。例虽名曰发汗。义则实在解肌。

解肌者。桂枝汤也。法曰。遍身。微似汗者益佳。不可令如水流漓。病必不除。苟至流漓。岂惟病不除。多见亡阳而虚甚也。微弱与浮弱大略相仿佛。亦互文也。汗出恶风。桂枝证也。服大青龙。势必流漓可知。仍发热。翕翕不除而变甚也。厥逆而至于振振欲擗地。

啬啬淅淅变剧也。病变剧矣。亡阳虚甚矣。大敌在前。良将重选。是故茯苓行水。术性导湿。湿导水行。祖龙归海也。芍药收阴。附子回阳。阳回阴收。铁甲当关也。生姜以醒其昏。为救厥逆之剧。

盖龙之为龙。方其旱也。固奋然升天行雨以显诸仁。及其涝也。则又幡然蹈海潜渊以藏诸用。行雨者。致水也。潜渊者。伏水也。然则水也者。龙之所以神其变化者也。而真武者。则又专位乎北。

而为司水之神也。龙既不能外水以自神。水又必由真武以神其主。大哉青龙。吾知其不能不降于真武矣。道之所符而自然之验固如是夫。是故误服神汤而变剧者。必有神汤而后救也。神乎神乎。圣而不可知之之谓。此非细义。读者最宜致思。(方见少阴篇)(二十六)太阳病。发汗。遂漏不止。其人恶风。小便难。四肢微急。难以屈伸者。桂枝加附子汤主之。

桂枝加附子汤方于桂枝汤方内加附子三枚。余根据桂枝汤法。

此亦太阳中风误汗之变证。发汗。遂漏不止者。由反治。所以汗反出而势不容已也。恶风者。

太阳中风本自汗出腠理疏而恶风。既漏不止。则腠理愈疏而恶愈甚也。小便难者。汗漏不止。则亡阳亡津液。亡阳则气不足。亡津液则水道枯竭。且小便者。膀胱所司也。膀胱本太阳经而为诸阳主气。气不足则化不行也。四肢微急难以屈伸者。脾统血而主四肢。胃司津液而为之合。津液亡而胃不足。则脾亦伤而血亦亏。血气亏涩。筋骨所以不利也。夫固表敛液。无出桂枝之右矣。而欲复阳益气。所以有附子之加焉。然三枚盖出于增补。非经之本文。用者宜酌。

(二十七)风湿相抟。骨节烦疼掣痛。不得屈伸。近之则痛剧。汗出短气。小便不利。恶风不欲去衣。或身微肿者。甘草附子汤主之。

甘草附子汤方甘草(二两炙)附子(二枚炮去皮脐破)白术(二两)桂枝(四两去皮)上四味。以水六升。煮取三升。去滓。温服一升。日三服。初服得微汗则解。能食汗出复烦者。

服五合。恐一升多者。宜服六七合为妙。

抟。定文切。剧。群吉切。去。溪矩切。抟。聚也。言风与湿合团聚。共为一家之病也。有本来感受天地之风湿。而为风湿相抟者。有中风汗出过多。湿沾衣被。致成风湿相抟者。有伤寒发汗过多。衣被不更。变而为风湿相抟者。三者所受之因虽殊。而其为病则一。故其为治亦皆大略相同。

此盖以中风之风湿相搏而言。烦。风也。痛。湿也。风淫则掣。湿淫则痛。风湿之邪。注经络。

流关节。渗骨髓。四体所以烦疼掣痛而不利也。近之则痛剧者。外邪客于内。迕之则逆也。短气者。

汗多亡阳而气伤也。恶风不欲去衣者。以重伤故恶甚也。或。未定之词。身微肿。湿外薄也。不外薄则不肿。故曰或也。甘草益气和中。附子温经散湿。术能胜水燥脾。桂枝祛风固卫。此四物者。所以为风湿相搏之的药也。

(二十八)太阳病。中风。以火劫发汗。邪风被火热。血气流溢。失其常度。两阳相熏灼。其身发黄。阳盛则欲衄。阴虚则小便难。阴阳俱虚竭。身体则枯燥。但头汗出。剂颈而还。腹满而喘。

口干咽烂。或不大便。久则语。甚者至哕。手足躁扰。捻衣摸床。小便利者。其人可治。

衄。疑木切。。素问作谵。与詹同。下仿此。强夺而取之之谓劫。邪风被火热。承上起下之词。

言太阳中风不当如此治。故曰失其常度。着其变以致戒之意也。两阳。谓风火也。黄。脾土之色也。

脾主肌肉。邪热甚则土燥。故色显然着见于外也。阳盛。阳以气言。火能助气。故盛也。欲衄。待衄未衄之词。阴虚。阴以血言。热则耗血。故虚也。小便。血液之类也。血耗。故难也。然火能助气。过则反败气。所以阴阳俱虚竭。言血气俱亏乏也。身体则枯燥。承上文而言亏乏之征也。剂。

齐分也。言汗自头出至颈。自颈齐分。还而不下。灵枢曰。诸阴脉皆至颈胸中而还。独诸阳脉皆上至头耳。然则是乃阳有汗而阴不汗也。腹满。邪内实也。微喘。热攻于肺。肺受熏蒸而气促急也。

口干。阴虚而津液不足也。咽烂。炎蒸而成腐坏也。或不大便。言津液不足。有时或则便硬也。谵语。寐中多言妄语。盖言出于心。火盛血衰。心虚而神乱也。哕。火炽而气逆也。手足为四肢。乃诸阳之本。阳邪盛甚。气乱神昏。所以疾动而不宁也。小便利者。反上文阴虚小便难而言。利则阴未甚虚。阴未甚虚。则阳犹有可以回之者。所以为可治也。

(二十九)太阳病。以火熏之。不得汗。其人必躁。到不解。必清血。名为火邪。

清与圊同。熏。亦劫汗法。盖当时庸俗用之。烧坑铺陈。洒水取气。卧病患以熏蒸之之类是也。

躁。手足疾动也。到。言犹反也。谓徒躁扰而反不得解也。清血。便血也。汗为血之液。血得热则行。火性大热。既不得汗。则血必横溢。阴盛者。所以下圊也。

(三十)太阳病。二日。反躁。反尉其背。而大汗出。大热入胃。胃中水竭。躁烦。必发谵语。

十余日。振自下利者。此为欲解也。故其汗从腰以下不得汗。欲小便不得。反呕。欲失溲。足下恶风。大便。小盒饭数。而反不数。及多大便已。头卓然而痛。其人足心必热。谷气下流故也。

尉。俗作熨。与硬同。下利下流之下。去声。数。音朔。二日。当传之时也。反躁。欲传也。熨其背。亦火劫汗法也。大汗出者。悖道以治。故出骤也。大热。邪热与火热相抟也。入胃。胃属土。

故火邪先之也。水竭。火盛则水涸也。躁烦谵语。皆内热也。十余日。过经同也。振。鼓战。。

悚缩。作欲解之先兆也。下利。阴虚而津液偏于下走也。欲解。待解未解之词。故其汗从腰以下不得汗。至大便硬一节。乃承上文说犹未解之意。言振若是作汗。则热散而病解。今自利。

津液又偏于下泄。胃中又不足。所以待解不解。汗不到下体。干而不得小便。阳气不下通。反上逆而呕。

失。犹言不也。溲。小便也。足下恶风。无阳以为卫护也。大便硬。无津液以为润送也。小盒饭数而反不数至末。是反上文又说要解的意。盖言以人之津液偏渗而论之。大便既硬。则小盒饭多而频数。故以不数为反。既反不数。则津液又当回于胃中可知也。及。言待及津液由此而回足。则大便得润而当出。出多者。以待则久久故多也。

卓。特也。头特然而痛。阴气上达也。足心必热。阳气下通也。谷气。食气也。言待解未解以来。

为津液又不足。阳不下。阴不上。是以犹不解。今阴上达而头独觉痛。阳下行而足心则热者。以胃中津液回足。大便润而得出。食气已下行也。病虽不言解。而解之意已隐然见于不言之表矣。读者当自悟可也。

(三十一)太阳病。当恶寒发热。今自汗出。不恶寒发热。关上脉细数者。以医吐之过也。

一二日吐之者。腹中饥。口不能食。三四日吐之者。不喜糜粥。欲食冷食。朝食暮吐。以医吐之所致。

此为小逆。

此原病变由于误治。因复推其未为大过。亦严戒警之意。关上。脾胃之部位也。细则为虚。数则为热。所以知其误于吐也。一二日。言病之初。犹在太阳也。腹中饥。阳能化谷而吐后胃虚也。口不能食。胃受伤也。三四日。病在阳明也。欲食冷食。阳明恶热也。朝。自寅至辰。少阳之王时。少阳未病。故饮食如常也。暮。自申至戌。阳明之王时。阳明胃伤。故当其时则吐也。小逆。言证未甚变。邪未乱传。但以吐伤其胃气。致使止妨于饮食。所以犹得为小逆也。

然逆虽曰小。君子必求无逆而后可。是故致戒如此。

(三十二)太阳病吐之。但太阳病当恶寒。今反不恶寒。不欲近衣。此为吐之内烦也。

此亦误吐之变证。不恶寒不欲近衣。言表虽不显热而热在里也。故曰内烦。内烦者。吐则津液亡。胃中干。而热内作也。

(三十三)太阳病。小便利者。以饮水多。必心下悸。小便少者。必苦里急也。

饮水多而心下悸者。心为火脏。水多则受制也。小便少则水停。所以里急也。

(三十四)太阳中风。下利呕逆。表解者。乃可攻之。其人汗出。发作有时。头痛。心下痞硬。满引胁下痛。干呕短气。汗出不恶寒者。此表里未和也。十枣汤主之。

十枣汤方芫花(熬)甘遂大戟大枣(十枚擘)上上三味。等分。各别捣为散。以水一升半。先煮大枣肥者十枚。取八合。去滓。内药末。强人服一钱匕。羸人服半钱。温服之。平旦服。若下少病不除者。明日更服加半钱。得快下利后。糜粥自养。

下利下少之下。更。皆去声。羸。音雷。养。上声。乃可攻之以上。喻人勿妄下早之意。汗出至短气。言证虽有里。犹未可下。直至汗出不恶寒。方是承上起下。言当下以出其治。然下之为下。义各不同。此盖邪热伏饮。抟满胸胁。与结胸虽涉近似。与胃实则大不相同。故但散之以芫花。达之以甘遂。泻虽宜苦。用则大戟。胜之必甘。汤斯大枣。是皆蠲饮逐水之物。而用情自尔殊常。羸。瘦劣也。糜粥。取糜烂过熟易化。而有能补之意。

(三十五)太阳病。外证未除。而数下之。遂协热而利。利下不止。心下痞硬。表里不解者。

桂枝人参汤主之。

桂枝人参汤方桂枝(四两去皮)甘草(四两炙)白术(三两)人参(三两)干姜(三两)上五味。以水九升。先煮四味取五升。内桂。更煮取三升。去滓。温服一升。日再服。夜一服。

数。读迟数有命之数。音速。数下利下之下。去声。数。言失于急遽。下之太早。所以原反。而为反之互词也。协。互相和同之谓。言误下则致里虚。外热乘里虚而入里。里虚遂协同外热变而为利。利即俗谓泄泻。是也。不止。里虚不守也。痞硬者。正虚邪实。中成滞碍。痞塞而不通也。

以表未除也。故用桂枝以解之。以里下虚也。故用理中以和之。干姜兼能散痞硬之功。甘草亦有和协热之用。是故方则从理中。加桂枝而易名。义则取表里。期两解之必效。

(三十六)太阳病。桂枝证。医反下之。利遂不止。脉促者。表未解也。喘而汗出者。葛根黄连黄芩汤主之。

葛根黄连黄芩汤方葛根(半斤)黄连(三两)黄芩(二两)甘草(二两炙)上四味。以水八升。先煮葛根减二升。内诸药。煮取二升。去滓。分。温再服。

此与上条因同而变异。利遂不止。以上。与上条上节。两相更互发明之词。脉促以下。言变殊。

故治异也。促为阳邪上盛。阳主表故为表未解之诊。喘汗者。里虚阴弱而表阳不为之固护也。夫表未解而利则属胃。有阳明之分也。故肌之当解者。从葛根以解之。以喘汗不独表实而有里虚也。

故但从中治而用甘草以和之。然利与上条同。而上条用理中者。

以痞硬也。此用芩连者。以喘汗属热为多也。然则四物之为用。其名虽与上条殊。其实两解表里则一耳。

(三十七)太阳病下之后其气上冲者。可与桂枝汤方用前法。若不上冲者。不可与之。

下。去声。上。上声。气上冲者。阳主气而上升。风属阳。所以乘下后里虚入里而上冲也。但上冲而不他变。则亦有可下之机而不足为大误。然终以不先解表。致有上冲之逆。故曰。

可与桂枝汤方用前法。言以桂枝汤与前番所下之汤法合汤。再行表里两解之。如桂枝加大黄之类是也。若不上冲。则非阳邪可知。故曰不可与之。

(三十八)太阳病。下之后。脉促胸满者。桂枝去芍药汤主之。若微恶寒者。去芍药方中加附子汤主之。

桂枝去芍药汤方于桂枝汤方内。去芍药一味。余根据桂枝汤法。

桂枝去芍药加附子汤方于桂枝汤方内去芍药。加附子一枚。

下。去声。去。上声。凡下而证变者。皆误下也。胸满者。阳邪乘虚入里而上抟于膈也。用桂枝者。散胸满之阳邪也。去芍药者。恶其走阴而酸收也。微恶寒。阳虚也。加附子。回阳也。

(三十九)喘家作桂枝汤。加浓朴杏子。佳。(佳。一本作仁。)此揭言阳邪作喘治法之大要。

(四十)太阳病。下之微喘者。表未解故也。桂枝加浓朴杏仁汤主之。

桂枝加浓朴杏仁汤方于桂枝汤方内。加浓朴二两。杏仁五十个。余根据桂枝汤法。

此详上条而重出。喘者。气夺于下而上行不利。故呼吸不顺而声息不续也。盖表既未罢。下则里虚。表邪入里而上冲。里气适虚而下夺。上争下夺。所以喘也。然微者。言气但亏乏耳。不似大喘之气脱也。以表尚在。不解其表。则邪转内攻而喘不可定。故用桂枝。解表也。加浓朴。利气也。杏仁有下气之能。所以为定喘当加之要药。

(四十一)太阳病。医发汗。遂发热恶寒。因复下之。心下痞。表里俱虚。阴阳气并竭。无阳则阴独。复加烧针。因胸烦面色青黄。肤者难治。今色微黄。手足温者易愈。

复下之下。去声。此言病变由于误治。而明可愈不可愈之分。以见道本自然。人不可苟之意。

下原初误。痞言再误。表以误汗言。里以误下言。故曰俱虚。阴指里。阳指表。无阳。以俱虚言也。

阴独。谓痞也。青黄。脾受克贼之色。微黄。土见回生之色。手足温。阳气回于四末也。言既经反复之误。又见克贼之色。肌肤动而不宁。则脾家之真阴败。而为难治。今则土见回生之色。四末得温。胃家之真阳复。故为易愈也。然则均误也。如彼变则难。如此变则易。

自然而然。所谓道也。虽有智者。岂能加毫末。是故君子慎其初以求尽道。不苟道以罔人。小人反是。

(四十二)太阳病下之。其脉促不结胸者。此为欲解也。脉浮者。必结胸也。脉紧者。必咽痛。脉弦者。必两胁拘急。脉细数者。头痛未止。脉沉紧者。必欲呕。脉沉滑者。协热利。脉浮滑者。必下血。

凡在太阳。皆表证也。误下则变。亦有乱生而不可以一途拘者。促为阳邪上盛。

阳盛于上而不结胸。则邪必待散而欲愈可知。浮为热在上焦。下后脉浮。则邪热上抟必结于胸可诊。

紧则寒邪客于下焦。下焦有少阴。少阴之脉。循咽挟舌本。客邪为热。循经而上冲。所以知必作咽痛也。弦为邪抟少阳。少阳之脉循胁。所以知两胁必拘急也。细数者。邪气因循而欲传。故知头痛未止也。沉紧。有寒气也。故气上逆而必欲呕。沉滑邪干水分也。故必协热作利。浮滑。气伤血分也。

故知必致下血。夫以病在太阳。一误下之余。而其变乱有如此者。是故君子。不可不慎也。

(四十三)太阳病。脉浮而动数。浮则为风。数则为热。动则为痛。数则为虚。头痛发热。

微盗汗出而反恶寒者。表未解也。医反下之。动数变迟。膈内拒痛。胃中空虚。客气动膈。短气躁烦。心中懊。阳气内陷。心下因硬。则为结胸。大陷胸汤主之。若不结胸。但头汗出。余无汗。

剂颈而还。小便不利。身必发黄也。

大陷胸汤方大黄(六两去皮)芒硝(一升)甘遂(一钱另末)上三味。以水六升。先煮大黄取二升。去滓。内芒硝。煮一两沸。内甘遂末。温服一升。得快利。止后服。

懊。影考切。。音农。太阳之脉本浮。动数者。欲传也。浮则为风四句。承上文以释其义。

头痛至表未解也。言前证。然太阳本自汗。而言微盗汗。本恶寒。而言反恶寒者。稽久而然也。医反下之。至大陷胸汤主之。言误治之变与救变之治。膈。心胸之间也。拒。格拒也。言邪气入膈。

膈气与邪气相格拒而为痛也。空虚。言真气与食气皆因下而致亏损也。客气。邪气也。短气。真气不足以息也。懊。悔恨之意。心为邪乱而不宁也。阳气客气之别名也。以本外邪。故曰客气。以邪本风。

故曰阳气。以里虚也。因而蹈入。故曰内陷。阳性上浮。故结于胸。以胸有凶道而势大也。故曰。大陷胸汤。芒硝之咸。软其坚硬也。甘遂之甘。达之饮所也。然不有勇敢之才。定乱之武。不能成二物之功用。故必大黄之将军。为建此太平之主将。若不结胸至末。以变之亦有轻者言。盖谓邪之内陷。或不结于胸。则无有定聚。但头汗出者。

头乃诸阳之本。阳健其用。故汗出也。余处无汗者。阴脉上不过颈。阳不下通。阴不任事。故汗不出也。小便不利者。阳不下通。阴不任事。化不行而湿停也。湿停不行。必反渗土而入胃。胃土本湿。得渗则盛。既盛且停。必郁而蒸热。湿热内发。色必外夺。身之肌肉。胃所主也。胃土之色黄。所以黄发于身为可必也。发黄可必而不言其治者。以有其条也。学人。从其类以求之。则道在矣。

(四十四)太阳病。重发汗而复下之。不大便五六日。舌上燥而渴。日晡所小有潮热。从心下至少腹。硬满而痛不可近者。大陷胸汤主之。

晡。帮孤切。此明结胸有阳明内实疑似之辨。晡日加申时也。小有。言微觉有也。盖不大便燥渴。日晡潮热。从心下至少腹硬满而痛。皆似阳明内实而涉疑。且变因又同。惟小有潮热。不似阳明之甚。可以辨差分。苟非义精见切。鲜有不致误者。所以阳明必以胃家实为正。而凡有一毫太阳证在。皆不得入阳明例者。亦以此也。诗云。战战兢兢。如临深渊。如履薄冰。司命君子。

临此任而无此心者。难以与言仁也。

(四十五)病发于阳而反下之。热入因作结胸。病发于阴而反下之。因作痞。所以成结胸者。

以下之太早故也。

反。音板。此原结胸与痞之因。发于阳发于阴见第八条。结胸。大抵以结硬高当于胸为名。痞者。

痞塞于中。而以天地不交之痞为义。病发于阴而反下之。不言热入。与末后申明上句而不及下句者。

皆欲人同推也。然发于阳而下之早者。未尝无痞。发于阴而下之早者。亦有结胸。疾病之机。每多不期然而然。盖出于反常之变。

良由人之气禀不齐。事物之交不一。如春伤于风。夏生飧泄。夏伤于暑。秋必疟。秋伤于湿。

冬必咳嗽。冬伤于寒。春必病温。此固圣人谕道之常经。百世不易之定论。然即今之病四病者而观之。必各于其时而各病其病者。千百一二。不拘于时杂错而乱病者。岁岁比比然也。不言四病之故则已。有言四病之故者。必不能外圣人之经而异其说也。是故君子道其常。而善学圣人者。则曰。文载道之具也。六经圣人之糟粕。必求圣人之情于言国文本之外。而后圣人之道明。欲学仲景。不可不勉。

(四十六)结胸者项亦强。如柔状。下之则和。宜大陷胸丸。

大陷胸丸方大黄(半斤去皮)葶苈(半升熬)芒硝(半升)杏仁(半升去皮尖熬黑)上四味。捣筛二味。内杏仁芒硝合研如脂。和散。取如弹丸一枚。别捣甘遂末一钱匕。白蜜二合。水二升。煮取一升。温顿服之。一宿乃下。如不下。更服。取下为效。禁如药法。

王氏曰。。当作痉。群并切。余仿此。此以结胸之剧者言。变制以出其治。大邪结硬于胸。

俯则碍而不利。势必常昂。有反张之疑似。如柔痉状之谓也。盖病已至剧。辨之不可不明。治之不可不审。是故。大黄芒硝甘遂前有之矣。葶苈有逐饮之能。杏仁以下气为用。白蜜甘而润。导滞最为良。名虽曰丸。犹之散耳。较之于汤。力有加焉。此诚因病制胜之良规。譬则料敌添兵之妙算。

(四十七)结胸证。其脉浮大者不可下。下之则死。

此示人冯脉不冯证之要旨。戒人勿孟浪之意。夫结胸之为阳邪内陷。法固当下。下必待实。浮为在表。大则为虚。浮虚相搏。则表犹有未尽入。而里未全实可知。下则尚虚之里气必脱。未尽之表邪皆陷。祸可立至。如此而命尽。谓非医咎何。是故致戒也。

(四十八)结胸证悉具。烦燥者亦死。

悉具。其候皆见。烦燥。津液竭也。津液竭者。不可下。下证具矣。不下不可。下之不可。

不死而何。

(四十九)太阳病。先下之而不愈。因复发汗。以此表里俱虚。其人因致冒。冒家汗出自愈。

所以然者。汗出表和故也。得里未和。然后下之。

冒。昏蒙。言邪蒙幂而外蔽也。汗出则邪散。故表和也。得。谓知则得之也。里以二便言。

盖邪无定聚。或前或后。难以定拟。故曰得。举大意而不出方。不出方者。以未得。则方无可出也。

(五十)大下之后复发汗。小便不利者。亡津液故也。勿治之。得小便利。必自愈。

亡无通。后皆仿此。复之为言。反也。未汗而下。谓之反下。已下而汗。谓之反汗。既反下。

又反汗。谓之重亡津液。津液重亡。则小便少。应不利。非病变也。故曰勿治。言若治之以利其小便。则小便无可利者。不惟无益而反害。害则转增变矣。亦戒慎之意。

(五十一)太阳病未解。脉阴阳俱停。必先振。汗出而解。但阳脉微者。先汗出而解。但阴脉微者。下之而解。若欲下之。宜调胃承气汤主之。

先汗出。脉经作先汗之。此概举汗下之大旨。以为诀人用治之要法。夫病而至于脉阴阳俱停。则气血转和。无相胜负可诊矣。然犹必先振。乃得汗出而后始解者。则其人本虚可知也。但阳脉微先汗出而解者。盖经曰。阳虚阴盛。汗出而愈是也。但阴脉微下之而解者。难经曰。

阳盛阴虚。下之而愈是也。滑氏曰。受病为虚。不受病为盛。唯其虚也。是以邪凑之。唯其盛也。

是以邪不入。即外台所谓表病里和。里病表和之谓。学人玩味而有得焉。则于治也。思过半矣。

(五十二)太阳病三日。已发汗。若吐。若下。若温针。仍不解者。此为坏病。桂枝不中与也。观其脉证。知犯何逆。随证治之。(中。去声。)三日。传遍三阳之时也。坏。言历遍诸治而犹不愈。则反复杂误之余。血气已惫坏。难以正名名也。不中。犹言不当也。末三句。言所以治之之法也。盖既不可名以正名。则亦难以出其正治。故但示人以随机应变之微旨。斯道之一贯。斯言尽之矣。盖亦圣门传心之要义。轮扁所谓疾徐苦甘。应手厌心者。不可以言传。不犹是夫。善学人。心体而自得师焉。则所谓三百九十七一百一十三者。可以应病变万有于无穷矣。岂惟治中风伤寒云乎哉。

(五十三)太阳病过经十余日。反二三下之。后四五日。柴胡证仍在者。先与小柴胡汤。呕不止。心下急。郁郁微烦者。为未解也。与大柴胡汤下之。则愈。

大柴胡汤方柴胡(半斤)黄芩(三两)半夏(半升)芍药(三两)枳实(四枚)大黄(二两)生姜(五两切)大枣(十二枚擘)上八味。以水一斗二升。煮取六升。去滓。再煎。温服一升。日三服。

过。平声。下同。过经与坏同。不知何逆而二三下之。适所以致逆耳。故曰反也。柴胡证仍在者。言下而又下。阳明虽未见伤而邪在少阳者。亦未见除也。先与小柴胡者。赜之之意也。呕不止。郁郁微烦者。邪扰二阳。故曰未解也。大柴胡者。

有小柴胡以为少阳之主治。用芍药易甘草者。以郁烦非甘者所宜。故以酸者收之也。加枳实大黄者。荡阳明之郁热。非苦不可也。盖亦一举而有两解之意。

(五十四)太阳病。过经十余日。心下温温欲吐而胸中痛。大便反溏。腹微满。郁郁微烦。先此时自极吐下者。与调胃承气汤。若不尔者。不可与。但欲呕。胸中痛微溏者。此非柴胡证。以呕故知极吐下也。

胸中痛。邪在膈也。若曾极吐。则应有心下温温欲吐。何也。以胃口已被吐伤。邪热上抟于膈。反欲吐而不得吐也。腹微满。郁郁微烦。邪在胃也。若曾极下。则应大便微溏。何也。以下则胃虚。邪虽实于胃。大便反不能结硬也。故曰先此时自极吐下者。与调胃承气汤。言当荡其热以和其胃也。不尔。言未极吐下也。但欲呕至末。申明上文。调胃承气汤方见下编。

(五十五)太阳病。项背强KTKT。反汗出恶风者。桂枝加葛根汤主之。

桂枝加葛根汤方于桂枝汤方内。加葛根三两。余根据桂枝汤法。

KT音殊。KTKT。鸟之短羽者。动则引颈KTKT然。形容病患之颈项俱病者。俯仰不能自如之貌。

盖太阳之脉。下颈挟脊。

太阳之筋。其别者挟脊上项。阳明之脉。其支者从大迎下人迎。循喉咙。入缺盆。阳明之经。其直者上腹而布。至缺盆而结。上颈上合于太阳。故邪凑太阳。则项背强。加阳明。则颈亦病。故曰KTKT也。反。转也。言太阳未罢。汗转出不已。而恶风犹在也。以太阳尚在。故用桂枝为主方。

以初有阳明。故加葛根为引用。盖葛根者。走阳明之经者也。然则桂枝加葛根之所以为汤。其太阳阳明差多差少之兼解欤。旧本以葛根汤方为增补。谬甚。今根据经文桂枝加例补注。太阳一经。

分荣分卫。桂枝麻黄。所以同主一经。阳明。少阳。经络脏腑耳。葛根柴胡。所以各专一经矣。

(五十六)太阳与阳明合病。不下利但呕者。葛根加半夏汤主之。

葛根加半夏汤方于葛根汤方内。加半夏半升。余根据葛根汤法。

合。见答切。合之为言。相配偶也。轻重齐。多少等。谓之合。盖阳明切近太阳。所以合也。

不下利。乃对中篇必自下利而言。两相反之词。所以为彼此互相发明。以见中风伤寒之分别也。呕大吐也。盖太阳。膀胱也。膀胱主水。阳明胃也。胃主饮。风邪属阳。阳主气。阳邪协气。泛溢水饮而上涌。得逆则与俱出。此呕之所以为呕。太阳阳明相合而为一家之证也。

桂枝葛根。散风而解肌。太阳阳明之的药也。半夏辛温。散气而蠲饮。主除热坚而止呕也。然所谓葛根加者。其葛根汤。得非承上条而言。指桂枝加葛根之葛根与。以其无麻黄。殊为允当也。

用者请更参详。不浮沉于谬讹。何如。

(五十七)太阳与少阳并病。头项强痛。或眩冒。时如结胸。心下痞硬者。当刺大椎第一间肺俞肝俞。慎不可发汗。发汗则谵语。脉弦。五六日。谵语不止。当刺期门。

椎。与槌同。俞。灵枢作。音庶。并。犹合也。彼此相兼合而有轻重多寡之不同。谓之并。盖少阳间阳明。去太阳远。故但兼并也。头项强痛见首条。眩。目无常主而旋转也。冒。昏蒙不明也。

二阳之脉起于目二。风能羊角旋而善偃蔽。少阳属木。故得之则眩。太阳属水。故受之则冒。

或与时。互言也。少阳之脉络胁。而太阳内陷则为结胸。虽非内陷。然以并人。

则几于陷矣。故有时或似结胸而心下痞硬。非谓真实常如此也。然胸乃阳明之部分。太少并。阳明不言而可知矣。肺俞。在背第三椎下两旁。肝俞。在第九椎下两旁。皆挟脊。各去同身寸之一寸五分。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。肺俞留七呼。肝俞留六呼。夫肝与胆合。刺肝俞。泻少阳之太过也。

而肺与膀胱非合也。刺肺俞。其以膀胱为津液之府。气化出焉。肺主气。故刺之以通太阳膀胱之气化与。不可发汗者。以不独太而有少。少阳无发汗法也。谵语者。心火炽而胃土燥也。

木火通明。故木盛则火炽。所以弦脉偏见也。期门。见第六十四条。

(五十八)太阳少阳并病。心下硬。颈项强而眩者。当刺大椎肺俞肝俞。慎勿下之。

此承上条而又以勿下再出。以明汗下俱不可行。通下文所以为详悉一证之意也。盖太少并病。则五合之表里俱伤。而邪无定聚。汗则偏损表。下则偏虚里。所以两皆不可也。颈项亦头项之互词。

上条言眩冒。此有眩无冒。差互详略耳。

(五十九)太阳少阳并病。而反下之。成结胸。心下硬。下利不止。水浆不下。其人心烦。

此又承上条出其误下之变。三条一证互发。前条言慎不可发汗。发汗则谵语脉弦。则是谵语脉弦者。误汗之变也。上言慎勿下之。未言下之之变。然则此条反下者。以上条误下之变言也。结胸即下后阳邪内陷之结胸。下利即协热之下利。水浆不下心烦。结胸下利。两虚其胃也。末后疑有脱简。

(六十)伤寒五六日。中风。往来寒热。胸胁苦满。默默不欲饮食。心烦喜呕。或胸中烦而不呕。或渴。或腹中痛。或胁下痞硬。或心下悸。小便不利。或不渴。身有微热。或咳者。与小柴胡汤主之。

小柴胡汤方柴胡(半斤)黄芩(三两)人参(三两)半夏(半升洗)甘草(三两炙)生姜(三两)大枣(十二枚擘)上七味。以水一斗二升。煮取六升。去滓。再煎取三升。温服一升。日三服。

咳。溪介切。此少阳之初证。叔和以无少阳明文。故犹类此。凡如此者。今皆从之。伤寒五六日中风往来寒热。互文也。言伤寒与中风当五六日之时。皆有此往来寒热已下之证也。五六日。

大约言也。往来寒热者。邪入躯壳之里。脏腑之外。两夹界之隙地。所谓半表半里。少阳所主之部位。故入而并于阴则寒。出而并于阳则热。出入无常。所以寒热间作也。胸胁苦满者。少阳之脉循胸络胁。邪凑其经。伏饮抟聚也。默。静也。胸胁既满。谷不化消。所以静默不言。不需饮食也。心烦喜呕者。邪热伏饮抟胸胁者涌而上溢也。或为诸证者。邪之出入不常。所以变动不一也。柴胡少阳之君药也。半夏辛温。主柴胡而消胸胁满。黄芩苦寒。佐柴胡而主寒热往来。人参甘枣之甘温者。调中益胃。止烦呕之不时也。此小柴胡之一汤。所以为少阳之和剂与。伤寒五六日。中风。往来寒热。脉经作中风往来寒热。伤寒五六日之后。心烦作烦心。心下。作心中。身有。作外有。

后加减法若胸中烦而不呕。去半夏人参。加栝蒌实一枚。(烦。热闷也。去人参。热聚而闷。不宜固气也。不呕。无伏饮以为逆也。去半夏。既无伏饮为逆。不须辛散也。栝蒌实者。寒以泄热。苦以散满也。)若渴者。去半夏。加人参合前成四两半。栝蒌根四两。(渴。津液不足也。半夏燥津液。故去之。人参生津而止渴。栝蒌根彻热而益津。所以加之也)。若腹中痛。去黄芩。加芍药三两。(腹中痛。血涩而内寒也。黄芩苦坚而寒中。故去之。芍药通宣而愈痛。故加也。)若胁下痞硬。去大枣。加牡蛎四两。(胁下痞硬。邪热伏饮抟聚为实也。去大枣。甘能聚气而令人中满也。加牡蛎。咸能软坚而主除寒热也。)若心下悸小便不利者。去黄芩。加茯苓四两。(悸。心动也。水停心下则悸。所以小便不利也。肾主水。黄芩坚肾。肾坚则水愈蓄。故去之。茯苓利窍。窍利则水渗泄。故加之。)若不渴外有微热者。去人参。加桂三两。温覆取微似汗愈。(不渴。津液无亏也。故不须人参以为润。外有微热。表未全罢也。故加桂以解肌。)若咳者。去人参大枣生姜。

加五味子半升。干姜二两。(咳。气逆而嗽也。去人参大枣者。甘能益气也。水寒窒气则咳。本方有半夏。水可燥也。寒宜热散。故易生姜以干姜之热。散其寒也。然咳属肺。肺欲收。加五味子者。酸以收之也。太阳一经。惟荣卫之不同。所以风寒分异治。阳明一经。虽属经络脏腑。最为切近太阳。荣卫之道在迩。风寒之辨尚严。少阳一经。越阳明。去太阳远。荣卫无相关。经络脏腑而已。经络脏腑无不同者。经络脏腑同。风寒无异治。经以伤寒五六日中风。往来寒热。交互为文者。发明风寒至此。同归于一治也。斯道之精微。其在于斯乎。)(六十一)伤寒中风。有柴胡证。但见一证便是。不必悉具。

此承上条申言辨认少阳一经为病之大意。

(六十二)服柴胡汤已。渴者。属阳明也。以法治之。

已。毕也。渴亦柴胡或为之一证。然非津液不足。水饮停逆。则不渴。或为之渴。寒热往来之暂渴也。今服柴胡汤已毕而渴。则非暂渴。其为热已入胃。亡津液而渴可知。故曰属阳明也。

(六十三)凡柴胡汤病证而下之。若柴胡证不罢者。复与柴胡汤。必蒸蒸而振。却发热汗出而解。

柴胡证不罢。言病虽不解。亦不他变。则宜再行和之可知也。故曰复与柴胡汤。蒸蒸而振。

作战汗也。必如此而后解者。以下后里虚故也。此与中篇第五十五条互义。

(六十四)妇人中风。发热恶寒。经水适来。得之七八日。热除而脉迟身凉。胸胁下满。如结胸状。谵语者。此为热入血室也。当刺期门。随其实而泻之。

发热恶寒。即下文续得寒热。经水适来。妇人血为主。临经不临经。邪热内郁。迫血妄行。多则因而适然错来也。七八日。邪当入里之时。故外热除而脉迟。表罢而身凉也。如。似也。言变胸胁下满其状有似下后阳邪内陷之结胸而谵语。盖虽非反下。而经水之不当来而来。犹之反下而然也。血室。荣血停留之所。经脉集会之处。即冲脉。所谓血海是也。其脉起于气街。并少阴之经挟脐上行。至胸中而散。故热入而病作。其证则如是也。期门二穴。在不容两旁。各去同身寸之一寸五分。肝之募也。肝纳血。故刺期门。所以泻血分之实热也。

(六十五)妇人中风。七八日。续得寒热。发作有时。经水适断者。此为热入血室。其血必结。故使如疟状。发作有时。小柴胡汤主之。

上条适来。此言适断。反复更互详言也。续。谓续后得也。寒热以往来寒热言。与上条恶寒发热意同。适断。言值经水正来。适然又断止也。热入血室。与上证同而义异。适来者。因热入室迫使血来。血出而热遂遗也。

适断者。热乘血来而遂入之。与后血相抟。俱留而不出。故曰其血必结也。如疟状。申释寒热也。

上言刺。此出小柴胡。皆互相发明也。

(六十六)血弱气尽。腠理开。邪气因入。与正气相抟。结于胁下。正邪分争。往来寒热。

休作有时。默默不欲饮食。脏腑相连。其痛必下。邪高痛下。故使呕也。小柴胡汤主之。

痛。当作病。此总上二条而申明之。以决言小柴胡汤为的于用之意。血弱气尽。以经水之适来适断言也。腠理开邪气因入。以中风之热入血室言也。胁下者。少阳之部分也。邪传少阳。热既入于血室而不出。则邪抟于胁下而不散。明前条之如结胸状也。邪正分争三句。言正气与邪气并争。则寒热交作。分则退。明上条之如疟状也。默默不欲饮食者。少阳经中或为之一证。脾胃亦伤之故也。脏腑相连者。以主热入血室之厥阴肝。与主往来寒热之少阳胆言。而明其义也。夫以脏腑论之。心肺之配大小肠。以言其居。则有上下之远隔。肾配膀胱。其相去则差别前后之分。脾胃之为配合。虽则皆位乎中。亦是各开而不相着。独有肝之配胆。乃得相连而不相离。夫性必恋于妇。所以阳邪之热。必下就而入于阴之血室。阴主受。故受其热而通其往来。所以谓之必。必者。定然之词也。邪高病下者。言惟其邪乃阳邪。阳上浮而居高。惟其病在血室。

属乎阴而低下。下往上来。脾胃间中。虽不受病。未免受伤。呕之为呕者。此也。然小柴胡汤者。

出表入里。往来寒热之主冶也。而热入血室者。乃下往上来之寒热。似不相同。亦以之为主治。

何也。曰。出入上下虽不同。其主往来为寒热之少阳则一也。邪属少阳。发表则无表可发。攻里则胃不可攻。取之于血室。则邪又结于胁下。肝胆同归一治。妇道必从于夫。故从少阳之小柴胡为解厥阴之血室。乃主其夫妇之和。而潮热期之于必愈。此热入血室之为病。所以决于用小柴胡而无贰也。中篇末条。与此互相发明。下编无出。由此其推也。然则妇人风寒为病之治。其所以殊于男子者。止惟如此乎。曰。非谓止于如此也。谓大要差在血气之分耳。循经以为治。则一也。观热入血室不外小柴胡一汤。则他可知矣。经之所以反复详明以示教。

岂非开谕后学。当知致力于斯乎。噫。微矣哉。

辨太阳病脉证并治中篇第二

凡五十七条方三十二

太阳统摄之荣卫。乃风寒始入之两途。寒则伤荣。故以营伤于寒而病者为中篇。夫寒。冬令也。

秋末春初以间乎冬。寒则有之。他时虽或暴变清冷。大率不外本序之令气耳。终不得入隆冬严寒之例。以病言之。必也证候显见如经。始可谓为伤寒。不可少有分毫违错。盖经之所以条例各病。

对比而辨论者。正为与伤寒分别争差也。读者极力反复精究其旨。久久成熟。一旦贯通。则认病自然亲切。而于凡异说之纷纭者。皆不为其所惑矣。慎哉。

(一)太阳病。或已发热。或未发热。必恶寒。体痛。呕逆。脉阴阳俱紧者。名曰伤寒。

或。未定之词。寒为阴。阴不热。以其着人而客于人之阳经。郁而与阳争。争则蒸而为热。已发热者。时之所至。郁争而蒸也。未发热者。始初之时。郁而未争也。必。定然之词。恶寒见上篇。然此以寒邪郁荣。故荣病而分见恶寒。曰必者。言发热早晚不一。而恶寒则必定即见也。体痛者。寒主坚凝而伤荣。则荣实而强。卫虚而弱矣。荣强则血涩。卫弱则气滞。故痛也。呕。吐也。逆。俗谓恶心是也。胃口畏寒而寒涌也。阴谓关后。阳谓关前。俱紧。三关通度而急疾。寒性强劲而然也。难经曰。伤寒之脉。阴阳俱盛而紧涩。是也。伤。犹中也。彼此两相更互发明。言太阳之为病。中风固如彼矣。若或有如此者。则又是触犯于寒而中之也。然阴寒之袭人。从荣而入。荣。血道也。寒之所以从荣入者。荣亦阴。亦从类也。犹龙虎之于风云。水火之于燥湿。各以其类而相从之自然也。此揭太阳分病之纪二。乃此篇之小总。下条乃申此而互言之。详其义以出其治。余皆此条之差分耳。首尾脉络。纲领条目。大端悉类上编。乃上篇之对待。太阳之太三辨。上编一。此其二。以下凡首称伤寒者。则又皆指有此云云之谓也。

(二)太阳病。头痛。发热。身疼。腰痛。骨节疼痛。恶风。无汗。而喘者。麻黄汤主之。

麻黄汤方麻黄(三两去节)桂枝(二两去皮)甘草(一两炙)杏仁(七十个汤浸去皮尖)上四味。以水九升。先煮麻黄减二升。去上沫。内诸药。煮取二升半。去滓。温服八合。覆取微似汗。不须啜粥。余如桂枝法将息。

此申上条而更互言之。所以致其详而出其治也。头痛已见太阳病。而此犹出者。以其专太阳而主始病也。上条先言或已发热。或未发热。而此先言头痛。次言发热者。则是以其已发热者言也。身疼腰痛。骨节疼痛。即上条之体痛而详言之也。上条言必恶寒。而此言恶风者。乃更互言之。与上编啬啬恶寒。淅淅恶风。双关互文之意同。无汗。乃对上编之有汗而言。以见彼此两相反。所以为风寒之辨别。不然无是证者。则不言也。然所以无汗者。汗乃血之液。血为荣。荣强则腠理闭密。虽热。汗不出也。喘。气逆也。卫主气。卫弱则气乏逆。呼吸不利而声息所以不遂也。

然上条言呕而此言喘。呕与喘。皆气逆。亦互言以明互见之意。麻黄味苦而性温。力能发汗以散寒。然桂枝汤中忌麻黄。而麻黄汤中用桂枝。何也。曰。麻黄者。突阵擒敌之大将也。桂枝者。

运筹帷幄之参军也。故委之以麻黄。必胜之算也。监之以桂枝。节制之妙也。甘草和中而除热。杏仁下气而定喘。惟麻黄有专功之能。故不须啜粥之助。

(三)伤寒一日。太阳受之。脉若静者为不传。颇欲吐。若燥烦脉数急者。为传也。

伤寒者。以上二条互言者而言也。下仿此。一日太阳受之。太阳主表而属外。故外者先当也。静谓恬退而和平也。紧退恬静和平。其为不传而欲愈可诊矣。颇欲吐属上言。不甚待吐而不吐。盖呕逆未全止也。燥。干也。数。五六至已上也。其主热。急。躁疾也。欲传而加进可知也。

(四)伤寒二三日。阳明少阳证不见者。为不传也。

见。音现。上条举太阳而以脉言。此复举阳明少阳而以证言。次第反复互相发明也。然不传有二。一则不传而遂自愈。一则不传而犹或不解。若阳明少阳虽不见。太阳亦不解。则始终太阳者有之。余经同推。要皆以脉证所见为准。若只蒙龙拘拘。数日以论经。则去道远矣。

(五)脉浮者。病在表。可发汗。宜麻黄汤。

表。太阳也。伤寒脉本紧。不紧而浮。则邪见还表而欲散可知矣。发。拓而出之也。麻黄汤者。

乘其欲散而拓出之之谓也。(方见前)(六)脉浮而数者。可发汗。宜麻黄汤。

浮与上同。而此多数。数者。伤寒之欲传也。可发汗而宜麻黄汤者。言乘寒邪有向表之浮。

当散其数。而不令其至于传也。

(七)脉浮数者。法当汗出而愈。若下之身重心悸者。不可发汗。当自汗出乃解。所以然者。尺中脉微。此里虚。须表里实。津液自和。便自汗出。愈。

此承上条复以其治不如法。因而致变者言。晓人当知谨也。身重。下后阴虚而倦怠也。悸属心。

心主血。阴虚则血虚。所以心不宁也。盖不当下而反下之。故证变如此。不可汗者。禁勿重亡津液以复损其阴也。当自汗出乃解者。言下虽反而病未甚变。须待其津液回。当得自汗而解也。所以然者以下。乃申释上文之词。里虚。以亡津液言。须表里实。以待津液回。邪还表言也。

(八)伤寒发汗。解。半日许。复烦。脉浮数者。可更发汗。宜桂枝汤主之。(更。平声。)伤寒发汗者。服麻黄汤以发之之谓也。解。散也。复。重复也。既解而已过半日之久矣。何事而复哉。言发汗不如法。汗后不谨。重新又有所复中也。盖汗出过多。则腠理反开。护养不谨。邪风又得易入。所以新又烦热而脉转浮数。故曰可更发汗。更。改也。言当改前法。故曰宜桂枝汤。

桂枝汤者。中风解肌之法。微哉旨也。庸俗不省病加小愈之义。不遵约制。自肆粗下。不喻汗法微似之旨。骋以大汗为务。病致变矣。反谓为邪不尽。汗而又汗。辗转增剧。卒致莫救。不知悔悟。噫。读书不喻旨。赵括鉴矣。学医废人命。伊芳谁鉴邪。伤哉。

(九)发汗已。脉浮数烦渴者。五苓散主之。

已。言发汗毕。非谓病罢也。浮数烦。与上同。而此多渴。渴者。亡津液而内燥。里证也。

以证有里而人燥渴。故用四苓以滋之。以表在而脉浮数。故凭一桂以和之。谓五苓散能两解表里者。此也。(方见上编)(十)伤寒汗出而渴者。五苓散主之。不渴者。茯苓甘草汤主之。

茯苓甘草汤方茯苓(二两)桂枝(二两去皮)生姜(三两切)甘草(一两)上四味。以水四升。煮取二升。去滓。分。温三服。

伤寒不汗出。汗出者。以发之而出者言也。然则此条二节。上节乃承上条而以其不烦者再言。

下节乃承上节而以其更不渴者又出也。不烦。则热较轻可知。故治亦不殊。不渴。则内燥更减可识。故但用四苓之一以润之。然里证既轻。则表为犹多可必。故须桂枝之三以解之。然则此汤之四物。其桂枝五苓二方之变制与。

(十一)伤寒汗出解之后。胃中不和。心下痞硬。干噫食臭。胁下有水气。腹中雷鸣下利者。

生姜泻心汤主之。

生姜泻心汤方生姜(四两切)甘草(三两炙)人参(三两)干姜(一两)黄芩(三两)半夏(半升洗)黄连(一两)大枣(十二枚擘)上八味。以水一斗。煮取六升。去滓。再煎取三升。温服一升。日三服。

噫。影戒切。解。谓大邪退散也。胃为中土。温润则和。不和者。汗后亡津液。邪乍退散。正未全复而尚弱也。痞硬。伏饮抟膈也。噫。饱食息也。食臭。气也。平人过饱伤食。则噫食臭。

病患初瘥。脾胃尚弱。化输未强。虽无过饱。犹之过饱而然也。水气。亦谓饮也。雷鸣者。脾为阴。

胃为阳。阴阳不和。薄动之声也。下利者。惟阴阳之不和。则水谷不厘清。所以杂迸而走注也。生姜大枣。益胃而健脾。黄芩黄连。清上而坚下。半夏干姜。蠲饮以散痞。人参甘草。益气而和中。然则泻心者。健其脾而脾输。益其胃而胃化。斯所以为泻去其心下痞硬之谓也。

(十二)发汗病不解反恶寒者。虚故也。芍药甘草附子汤主之。

芍药甘草附子汤方芍药(三两)甘草(三两炙)附子(一枚炮去皮破八片)以上三味。以水五升。煮取一升五合。去滓。分。温三服。

未汗而恶寒。邪盛而表实。仇雠之恶也。已汗而恶寒。邪退而表虚。怯懦之恶也。盖汗出之后。

大邪退散。荣气衰微。卫气疏慢。病虽未尽解。不他变而但恶寒。故曰虚。言表气新虚而非病变也。然荣者阴也。阴气衰微。故用芍药之酸以收之。卫者阳也。阳气疏慢。故用附子之辛以固之。

甘草甘平。合荣卫而和谐之。乃国老之所长也。

(十三)发汗后恶寒者。虚故也。不恶寒但热者。实也。当和胃气。与调胃承气汤。

上节乃略上条而复言。所以起下文。而以其反者出也。不恶寒。其人表气强也。但热。亡津液而胃中干。故曰实也。当和胃气。以干在胃而实也。故曰。与调胃承气汤。然汤以泻实。而甘草则和中益气。何也。盖实成于虚也。所谓量凿而正枘。其斯之谓与。方见大阳下。

(十四)发汗后。身疼痛。脉沉迟者。桂枝加芍药生姜各一两。人参三两。新加汤主之。

桂枝新加汤方桂枝(三两去皮)芍药(四两)甘草(二两炙)人参(三两)生姜(四两切)大枣(十二枚擘)上六味。以水一斗一升。微火煮取三升。去滓。分。温服。如桂枝法。

发汗后身疼痛脉沉迟者。邪气骤去。血气暴虚也。用桂枝者。和其荣卫。不令暴虚易得重伤也。

加人参芍药者。收复其阴阳以益其虚也。加生姜者。健其乍回之胃以安其谷也。曰新加者。得非足一百一十三而成之之谓邪。微火皆当仿效首方。此盖后人之赘耳。

(十五)发汗后。不可更行桂枝汤。汗出而喘无大热者。可与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主之。

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方麻黄(四两去节)杏仁(五十个去皮尖)甘草(二两炙)石膏(半斤碎绵裹)上四味。以水七升。先煮麻黄减二升。去上沫。内诸药。煮取二升。去滓。温服一升。

更行。犹言再用。不可再用桂枝汤。则是已经用过所以禁止也。盖伤寒当发汗。不当用桂枝。桂枝固卫。寒不得泄。而气转上逆。所以喘益甚也。无大热者。郁伏而不显见也。以伤寒之表犹在。故用麻黄以发之。杏仁下气定喘。甘草退热和中。本麻黄正治之佐使也。石膏有彻热之功。

尤能助下喘之用。故易桂枝以石膏。为麻黄汤之变制。而太阳伤寒。误汗转喘之主治。所以必四物者而后可行也。

(十六)发汗后。饮水多者必喘。以水灌之亦喘。

喘属肺。肺属金。金性寒。故曰形寒饮冷则伤肺。汗后肺气新虚。易得重伤。饮水。饮冷也。水灌则形寒。肺伤矣。其主气所以皆喘也。

(十七)发汗过多。其人叉手自冒心。心下悸欲得按者。桂枝甘草汤主之。

桂枝甘草汤方桂枝(四两去皮)甘草(二两炙)上二味。以水三升。煮取一升。去滓。顿服。

汗多则血伤。血伤则心虚。心虚则动惕而悸。故叉手自冒覆而欲得人接也。桂枝走阴。敛液宅心。能固疏慢之表。甘草缓脾。和中益气。能调不足之阳。然则二物之为方。收阴补阳之为用也。

(十八)发汗后。其人脐下悸者。欲作奔豚。茯苓桂枝甘草大枣汤主之。

茯苓桂枝甘草大枣汤方茯苓(半斤)桂枝(四两去皮)甘草(二两炙)大枣(十五枚擘)上四味。以甘澜水一斗。先煮茯苓减二升。内诸药。煮取三升。去滓。温服一升。日三服。

作甘澜水法取水二斗。置大盆内。以勺扬之。水上有珠子五六千颗相逐。取用之。

脐下悸者。肾乘心汗后液虚。欲上凌心而克之。故动惕于脐下也。欲作。待作未作之谓。奔豚见上编。然水停心下则悸。茯苓淡渗胜水。能伐肾脏之淫邪。桂枝走阴降肾。能御奔豚于未至。

甘草益气。能补汗后之阳虚。大枣和土。能制为邪之肾水。甘澜水者。操之而使其性抵于纯。不令其得以助党而长祸也。

(十九)发汗后腹胀满者。浓朴生姜甘草半夏人参汤主之。

浓朴生姜甘草半夏人参汤方浓朴(半斤去皮炙)生姜(半斤切)半夏(半升洗)人参(一两)甘草(二两炙)上五味。以水一斗。煮取三升。去滓。温服一升。日三服。

汗后腹胀满者。胃中干。阳虚气滞而伏饮停蓄也。人参甘草之甘。益胃而滋干。生姜半夏之辛。蠲饮而散满。然胀非苦不泄。所以浓朴者。君四物而主治也。

(二十)伤寒中风。医反下之。其人下利日数十行。谷不化。腹中雷鸣。心下痞硬而满。干呕心烦不得安。医见心下痞。谓病不尽。复下之。其痞益甚。此非结热。但以胃中虚。客气上逆。

故使硬也。甘草泻心汤主之。

甘草泻心汤方甘草(四两炙)黄芩(三两)黄连(一两)干姜(三两)半夏(半升洗)大枣(十二枚擘)上六味。以水一斗。煮取六升。去滓。再煎取三升。温服一升。日三。

伤寒中风。言伤寒与中风皆有此变证。大意与上编第六十条同。医反下之至心下痞硬而满。大略与上编第三十五条同。此多既误而复误。不得安以上。前误成痞也。医见至益甚。言复误而痞加重也。此非结热至末。乃原致痞之因。以出其治也。甘草大枣之甘。益反下之虚。干姜半夏之辛。

散上逆之满。黄芩黄连之苦。解邪热之烦。然证大略与上编第三十五条同。而方物有同有异者。

不用桂枝。以无表也。同用甘草干姜同为益虚而散硬也。不用参术。恶益气也。用大枣。取滋干也。

以既误复误而痞益甚。故用芩连以为干姜之反佐。协同半夏以主散。此其所以有异同之分焉。

(二十一)伤寒服汤药。下利不止。心下痞硬。服泻心汤已。复以他药下之。利不止。医以理中与之。利益甚。理中者。理中焦。此利在下焦。赤石脂禹余粮汤主之。复利不止者。当利其小便。

赤石脂禹余粮汤方赤石脂(一斤碎)禹余粮(一斤碎)以上二味。以水六升。煮取二升。去滓。分三服服泻心汤已以上。承上条而再言之也。复以他药下之利不止。言再治之不对。医以理中与之利益甚。言愈误也。理中者以下。乃明其误而出其治。难经曰。中焦者。在胃中脘。主腐熟水谷。

下焦者。当膀胱上口。主分别清浊。主出而不内。以传道也。灵枢曰。水谷者。常并居于胃中。

成糟粕而俱下于大小肠而成下焦。渗而俱下。济泌别汁。循下焦而渗入膀胱焉。然则利在下焦者。膀胱不渗而大肠滑脱也。禹余粮甘。平。消痞硬而镇定其脏腑。赤石脂甘温。固肠虚而收其滑脱。然收滑脱矣。而利仍不止者。膀胱不渗而水谷不分也。利小便者。导其水而厘清之。使腑司各行其所有事也。腑司各行其所有事。则利无余治。而愈可必矣。

(二十二)伤寒大下后。复发汗。心下痞恶寒者。表未解也。不可攻痞。当先解表。表解乃可攻痞。解表。宜桂枝汤。攻痞。宜大黄黄连泻心汤。

表。非病初之表。下复发汗。言疏缓其表之表也。解。犹救也。如解渴解急之类是也。解表。

与发表不同。伤寒病初之表当发。故用麻黄汤。此以汗后之表当解。故曰宜桂枝汤。言与中风之表同。当解肌而固卫也。桂枝汤方见上编。攻痞方说见下编。

(二十三)伤寒医下之。续得下利。清谷不止。身疼痛者。急当救里。后身疼痛。清便自调者。

急当救表。救里。宜四逆汤。救表。宜桂枝汤。

清谷不止。身疼痛者。下后胃伤。里虚寒甚。饮食不腐化。而水谷不分。亡津液而骨属不利也。救。护也。利甚身疼痛。而急当救护其里者。下后里虚为重也。清便自调。言小便清而大便调也。小便清大便调。里气和矣。里气和而身疼痛者。卫不外固而不与荣和也。急当救护其表者。不令重虚之表又易得重伤也。救里宜四逆汤者复阳而收阴也。救表宜桂枝汤者。固卫以和荣也。此救表救里之所以各有其急也。四逆汤方见下编。桂枝汤方同上。

(二十四)伤寒发汗。若吐。若下。解后。心下痞硬。噫气不除者。旋复代赭石汤主之。

旋复代赭石汤方旋复花(三两)人参(二两)生姜(五两切)代赭石(一两)半夏(半升洗)甘草(三两炙)大枣(十二枚擘)上七味。以水一斗。煮取六升。去滓。再煎取三升。温服一升。日三服。

解。谓大邪已散也。心下痞硬。噫气不除者。正气未复。胃气尚弱而伏饮为逆也。旋复半夏。

蠲饮以消痞硬。人参甘草。养正以益新虚。代赭以镇坠其噫气。姜枣以调和其脾胃。然则七物者。

养正散余邪之要用也。

(二十五)伤寒八九日。下之。胸满烦惊。小便不利。谵语。一身尽重不可转侧者。柴胡加龙骨牡蛎汤主之。

柴胡加龙骨牡蛎汤方柴胡(四两)半夏(二合洗)龙骨(一两半)牡蛎(一两半)人参(一两半)茯苓(一两半)铅丹(一两半)桂枝(一两半去皮)生姜(一两半切)大黄(二两)大枣(六枚擘)上十一味。以水八升。煮取四升。内大黄。切如棋子。更煮一二沸。去滓。温服一升。

胸满者。下后里虚。外热入里挟饮而上抟于膈所以烦也。惊属心。心藏神而居膈。正虚邪胜。

所以不宁也。一身尽重不可转侧者。伤寒本一身疼痛。亡津液而血涩不利。故变沉滞而重甚也。

夫以心虚则惊也。故用人参茯苓之甘淡。入心以益其虚。龙骨牡蛎铅丹之重涩。敛心以镇其惊。

半夏辛温。以散胸膈之满。柴胡苦寒。以除郁热之烦。亡津液而小便不利。参苓足以润之。胃中燥而谵语。姜枣有以调也。满在膈中。半夏开之。非大黄不能涤。重在一身。人参滋之。非桂枝不能和。然是证也。虽无三阳之明文。而于是汤也。总三阳以和之之治可征也。

(二十六)下后不可更行桂枝汤。若汗出而喘无大热者。可与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主之。

前第十五条发汗后不可更行桂枝汤云云。与此止差下字。余皆同。夫以汗下不同而治同者。

汗与下虽殊。其为反误而致变喘则一。惟其喘一。所以同归于一治也。然以上编第四十条误汗变喘用桂枝浓朴杏子汤而观之。则此汗下后不可更用桂枝汤可知矣。通考则义全。

(二十七)伤寒下后。心烦腹满卧起不安者。栀子浓朴汤主之。

栀子浓朴汤方栀子(十四枚擘)浓朴(四两姜炙)枳实(四两汤浸去穣炒)以上三味。以水三升半。煮取一升半。去滓。分三服。温进一服。得吐。止后服。

凡下而致变者。皆误也。心烦者。外邪入里抟膈而郁闷也。腹满者。虚邪壅胃。彭亨而不散也。卧属阴。腹满者。阴滞也。起属阳。心烦者。阳郁也。所以皆不安宁也。栀子苦寒。快涌心胸之烦。浓朴枳实。主泄胃腹之满。所以三物者。能安误下后之不安也。

(二十八)伤寒医以丸药大下之。身热不去微烦者。栀子干姜汤主之。

栀子干姜汤方栀子(十四枚擘)干姜(二两)上二味。以水三升半。煮取一升半。去滓。分二服。温进一服。得吐者。止后服。

丸药误用。不惟病变而且毒遗。误于大下。不独亡阴而阳亦损。所以身热不去而微烦也。栀子酸苦。涌内热而除烦。干姜辛热。散遗毒而益气。吐能散滞。辛能复阳。此之谓也。

(二十九)伤寒五六日。大下之后。身热不去心中结痛者。未欲解也。栀子豉汤主之。

栀子豉汤方栀子(十四枚擘)香豉(四合绵裹)上二味。以水四升。先煮栀子得二升半。内豉。煮取一升半。去滓。分为二服。温进一服。

得吐者止后服。

此条结痛。比上条微烦则较重。一证而争差分也。前以差轻。故散之以干姜。此以差重。故解之以香豉。盖香豉能主伤寒寒热恶毒。烦躁满闷。然则二条者。大同小异之分也。

(三十)发汗若下之而烦热胸中窒者。栀子豉汤主之。

此条亦与上同。窒者。邪热壅滞而窒塞。未至于痛而比痛较轻也。心居胸膈。所以同为一治。

(三十一)发汗吐下后。虚烦不得眠。若剧者。必反复颠倒。心中懊。栀子豉汤主之。

虚烦不得眠者。大邪乍退。正气暴虚。余热闷乱胃中干而不和也。剧。极也。反复颠倒心中懊者。胸膈壅滞不得舒快也。所以用栀子豉。高者因而越之之法也。

若少气者。栀子甘草豉汤主之。若呕者。栀子生姜豉汤主之。

栀子甘草豉汤方于栀子豉汤方内。加入甘草二两。余根据前法。得吐止后服。

栀子生姜豉汤方于栀子豉汤方内。加生姜五两。余根据前法。得吐。止后服。

少气者。气伤也。故加甘草以益之。呕者。气逆也。故加生姜以散之。

(三十二)凡用栀子汤。病患旧微溏者。不可与服之。

栀子酸苦大寒而涌泄。病患旧微溏者。里气本虚而脏腑寒也。里气虚则易涌。脏腑寒则易泄。

故揭示禁止如此。

(三十三)下之后。复发汗。必振寒脉微细。所以然者。以内外俱虚故也。

内。谓反下则亡阴而里虚。所以脉微细也。外。谓复汗则亡阳而表虚。所以振寒也。

(三十四)下之后。复发汗。昼日烦躁不得眠。夜而安静。不呕不渴。无表证。脉沉微。身无大热者。干姜附子汤主之。

干姜附子汤方干姜(一两)附子(一枚去皮生用破八片)上二味。以水三升。煮取一升。去滓。顿服。

反下亡阴。阴既虚矣。又复发汗以亡其阳。则阳之虚。比之阴为尤甚。然阳用事于昼。热之烦。阳之亢也。躁虽阴。阳之扰也。不得眠者。阳不能胜阴而争夺于阴也。阴用事于夜。安静者。

无阳事也。不呕不渴。无表证。脉沉微。身无大热。则阳大虚不足以胜阴为谛矣。故用干姜附子偏于辛热以为汤者。恢复重虚之阳。而求以协和于偏胜之阴也。

(三十五)伤寒若吐。若下后。心中逆满。气上冲胸。起则头眩。脉沉紧。发汗则动经。身为振振摇者。茯苓桂枝白术甘草汤主之。

茯苓桂枝白术甘草汤方茯苓(四两)桂枝(三两去皮)白术(二两)甘草(二两炙)上四味。以水六升。煮取三升。去滓。分。温三服。

心下逆满。伏饮上溢抟实于膈也。气上冲胸。寒邪上涌挟饮为逆也。动经。伤动经脉。振振。

奋动也。盖人之经脉。赖津液以滋养。饮之为饮。津液类也。静则为养。动则为病。病宜制胜之。

不宜发汗。既吐下后。脉又沉紧而复发汗。则重亡津液。气血衰耗。故变如此。术与茯苓。胜湿导饮。桂枝甘草。固表和中。故发汗动经。所需者四物也。

(三十六)伤寒吐下后。发汗。虚烦。脉甚微。八九日。心下痞硬。胁下痛。气上冲咽喉。

眩冒。经脉动惕者。久而成痿。

此申上条而复言失于不治则致废之意。上条脉沉紧。以未发汗言也。此条脉甚微。以已发汗言也。经脉动。即动经之变文。惕。即振振摇也。大抵两相更互发明之词。久。言既经八九日。

若犹不得解而更失于不治。则津液内亡。湿淫外渍。必致痹而成痿。痿者。两足痿软而不相及也。

(三十七)太阳伤寒者。加温针必惊也。

温针者。针用必先烧温以去其寒性也。惊者。心有所动而惶惧也。盖心乃神之舍。故谓心藏神。

荣气通于心。故荣与心皆主血。寒邪伤于荣。郁而蒸热矣。温针以攻寒。火之性大热。血得热则耗。耗则虚。血虚则心虚。心虚则舍空。舍空则神无所根据而气浮越于外。故失守而惊惶也。

(三十八)伤寒二三日。心中悸而烦者。小建中汤主之。

小建中汤方桂枝(三两去皮)芍药(六两)甘草(二两炙)生姜(三两切)胶饴(一升)大枣(十二枚擘)上六味。以水七升。煮取三升。去滓。内胶饴。更上微火消解。温服一升。日三服。呕家不可用建中汤。以甜故也。

二三日。当传之时。不传不变。但心中悸而烦者。邪虽衰微正亦虚弱。不足以退散之。所以持也。小建中者。桂枝汤倍芍药而加胶饴也。桂枝汤扶阳而固卫。卫固则荣和。倍芍药者。酸以收阴。阴收则阳归附也。加胶饴者。甘以润土。土润则万物生也。建。定法也。定法惟中。不偏不党。王道荡荡。其斯之谓乎。

(三十九)伤寒脉结代。心动悸。炙甘草汤主之。

甘草(四两炙)生姜(三两切)桂枝(三两去皮)麦门冬(半升)麻子仁(半升)大枣(十二枚擘)人参(二两)生地黄(一斤)阿胶(二两)上九味。以清酒七升。水八升。先煮八味取三升。去滓。内胶烊消尽。温服一升。日三服。

一名复脉汤。

脉结代而心动悸者。虚多实少。譬如寇欲退散。主弱不能遣发而反自徨也。人参甘草麦冬。

益虚以复结代之脉。地黄阿胶麻仁。生血以宁动悸之心。桂枝和荣卫以救实。姜枣健脾胃以调中。

清酒为长血气之助。复脉乃核实义之名。然则是汤也。必欲使虚者加进。而驯至于实。则实者自退散。而还复于元之意也。本条结代。下文无代而有代阴。中间疑漏代一节。

脉。按之来缓而时一止。复来者名曰结。又脉来动而中止。更来小数。中有还者反动。名曰结阴也。脉来动而中止。不能自还。因而复动。名曰代阴也。得此脉者必难治。(结阴也下当有代脉一股。)此承结代。而推言结阴代阴。以各皆详辨其状。与辨脉下第四章意同。

(四十)伤寒八九日。风湿相抟。身体疼烦。不能自转侧。不呕不渴。脉浮虚而涩者。与桂枝附子汤主之。

桂枝附子汤方桂枝(四两去皮)附子(三枚炮去皮破八片)生姜(三两切)甘草(二两炙)大枣(十二枚擘)上五味。以水六升。煮取二升。去滓。分温。三服。

风湿相抟见上编。此以得之寒因。故身体疼烦不呕不渴也。不能自转侧者。湿主重着也。浮。

风也。虚则汗后之不足。涩。湿也。与上编小异而大同。桂枝附子汤者。即上编之甘草附子汤。

以姜枣易术之变制也。去术者。以寒本无汗。不似风之自汗而湿多也。用姜枣者。以寒属阴。不如风阳之能食也。然去彼取此虽少殊。而其所以为散风除湿则均耳。

若其人大便硬。小便自利者。去桂枝加白术汤主之。(脉经末句汤名无白字。)桂枝附子去桂枝加白术汤方于桂枝附子汤方内。去桂枝加术三两。余根据前法。

大便硬。里实矣。故去桂枝。恶其主表而不知里也。小便自利。湿胜也。故加术。以其益土而能燥湿也。此加减旧缺。今补。

(四十一)太阳病。项背强KTKT。无汗恶风者。葛根汤主之。

葛根汤方葛根(四两)麻黄(三两去节)桂枝(二两去皮)芍药(二两)甘草(二两炙)生姜(三两切)大枣(十二枚擘)上七味。咀。以水一斗。先煮麻黄葛根减二升。去沫。内诸药。煮取三升。去滓。温服一升。

覆取微似汗。不须啜粥。余如桂枝法将息。及禁忌。

太阳病项背强KTKT与上编同者。风寒过太阳之荣卫。初交阳明之经络。经络同。所以风寒皆然也。无汗者。以起自伤寒。故汗不出。乃上编有汗之反对。风寒之辨别也。恶风乃恶寒之互文。

风寒皆通恶。而不偏有无也。夫以太阳中风。项背强KTKT。汗出。恶风。用桂枝加葛根而论之。

则此太阳伤寒。项背强KTKT。无汗。恶风。当用麻黄加葛根。而用葛根汤者何哉。盖KTKT乃加阳明之时。喘已不作。故去杏仁。不用麻黄汤之全方。不可以麻黄加为名。而用麻黄桂枝甘草葛根以为汤者。实则是麻黄加之规制也。用姜枣芍药者。以阳明属胃。胃为中宫。姜枣皆和中之物。

芍药有缓中之义也。不须啜粥。麻黄类例也。

(四十二)太阳与阳明合病。喘而胸满者。不可下。麻黄汤主之。

合病见上编。肺主气。气逆则喘。喘甚则肺胀。胸满者。肺胀也。胸乃阳明之部分。喘乃太阳伤寒之本病。以喘不除。甚而至于胸满。故曰合病。然肺不属太阳阳明。而太阳阳明合病之伤寒。

病全在肺。何也。曰。肺为五脏之华盖。内受诸经百脉之朝会。其脏金。其性寒。寒邪凑于荣。

肺以寒召寒。类应故也。不可下者。喘来自太阳之初。满惟在胸。不在胃也。夫麻黄汤者。主治太阳伤寒之初病。有阳明。何以独从太阳之主治也。曰。麻黄固善于散寒。其功尤能泻肺家之实满。杏仁惟其利于下气。故其效则更长于定喘。桂枝虽佐。其实有纲维之妙。甘草虽使。其才有和缓之高。是故太阳表之治行。则阳明胸之功自奏矣。

(四十三)太阳与阳明合病者。必自下利。葛根汤主之。

必。定然之词。自。谓自然而然也。盖太阳者。膀胱也。膀胱主水。阳明者。胃经也。胃主谷。

寒为阴。阴气主下降。故伤寒无他故。自然而然下利者。太阳阳明合病。经中之邪热甚。胃气弱不化谷不厘清。杂迸而走注。所以谓之必也。以必定自然而然下利。故但用葛根汤散经中之寒邪。

而以不治治利。以不治治利者。麻黄散太阳之表。葛根解阳明之肌。桂枝主荣卫之和。姜枣健脾之弱。甘草者。和中之国老。芍药者。缓中而佐使。夫如是而经中之邪散。则胃中之正回。不厘清者自厘清。不显治者而治在其中矣。噫。王者不治夷狄而夷狄治。圣人无为而无不为。所谓仁之尽义之至。吾于是乎重有感焉。彼以煦煦为仁。孑孑为义。窃圣人之王道以乱名实者。谓不自欺以欺人。公孙龙不能为之说也。悲哉。

(四十四)二阳并病。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。汗先出不彻。因转属阳明。续自微汗出。不恶寒。若太阳病证不罢者。不可下。下之为逆。如此可小发汗。设面色缘缘正赤者。阳气怫郁在表。

当解之熏之。若发汗不彻。不足言阳气怫郁不得越。当汗不汗。其人躁烦。不知痛处。乍在腹中。

乍在四肢。按之不可得。其人短气。但坐以汗出不彻故也。更发汗则愈。何以知汗出不彻。以脉涩故知也。

转。与传同。见第五问。并病见上编。太阳初得病时至不恶寒。是原致并之因。若太阳证不罢。至解之熏之。是言治之之次第。若发汗不彻至末。是反复申上文之详。彻。除也。去也。不彻。

言汗发不如法病不除去也。越。散也。言怫郁不散也。涩为血虚。血虚者。汗出过多也。所以转阳明也。

(四十五)伤寒六七日。结胸热实。脉沉紧。心下痛。按之石硬者。大陷胸汤主之。

沉为里。紧为寒。结胸。故心下痛。热实。故石硬。方见上编。盖证同也。

(四十六)小结胸。病正在心下。按之则痛。脉浮滑者。小陷胸汤主之。

小陷胸汤方黄连(一两)半夏(半升洗)栝蒌实(一枚大者)上三味。以水六升。先煮栝蒌取三升。去滓。内诸药。煮取二升。去滓。分。温三服。

正在心下。言不似大结胸之高而在上也。按之则痛。言比不按亦痛则较轻也。浮则浅于沉。

滑则缓于紧。此结胸之所以有大小之分也。黄连苦寒。以泄热也。半夏辛温。以散结也。栝蒌实苦而润。苦以益苦。则致热于易泄为可知。润以济辛。则散结于无难开可必。所谓有兼人之勇而居上功者。惟此物为然也。

(四十七)伤寒十余日。热结在里。复往来寒热者。与大柴胡汤。但结胸无大热者。此为水结在胸胁也。但头微汗出者。大陷胸汤主之。

水。即饮也。以不实硬。故曰水结。胸胁亦里也。以热结不高。故曰在里。此条两节。上节以往来寒热。故用大柴胡汤。下节以水结无大热。故用大陷胸汤。然热结与水结。胸胁与里。皆互词。大同小异。皆下法也。二方俱见上编。

(四十八)太阳与少阳合病。自下利者。与黄芩汤。若呕者。黄芩加半夏生姜汤主之。

黄芩汤方黄芩(三两)甘草(二两炙)芍药(二两)大枣(十二枚擘)上四味。以水一斗。煮取三升。去滓。温服一升。日再。夜一服。

黄芩加半夏生姜汤方于黄芩汤方内。加半夏半升。生姜三两。余根据黄芩汤法。

阳明间太少而中居。太少病。阳明独能逃其中乎。是故芍药利太阳膀胱而去水缓中。黄芩除少阳寒热而主肠胃不利。大枣益胃。甘草和中。是则四物之为汤。非合三家而和调一气乎。然气一也。下夺则利。上逆则呕。半夏逐水散逆。生姜呕家圣药。加所当加。无如二物。

(四十九)伤寒六七日。发热微恶寒。支节烦疼。微呕。心下支结。外证未去者。柴胡加桂枝汤主之。

柴胡加桂枝汤方柴胡(四两)桂枝(一两半去皮)人参(一两半)甘草(一两炙)半夏(二合半洗)黄芩(一两半)芍药(一两半)生姜(一两半切)大枣(六枚擘)上九味。以水七升。煮取三升。去滓。分温三服。

支节。四肢百节也。支结言支饮抟聚而结也。发热至微呕。太阳之表也。故曰外证未去。以微而未去也。故加桂枝以解之。支结属少阳。以结则难开也。故用柴胡为主治。然则是证也。虽无太少之明文。而于太少之治以究之。则亦因药可以知病矣。

(五十)伤寒四五日。身热恶风。颈项强。胁下满。手足温而渴者。小柴胡汤主之。

身热恶风。太阳表也。颈项强。有阳明也。胁下满。少阳也。然则三阳俱见病矣。手足温而渴者。邪凑半表半里而里证见也。夫以三阳俱见病而独从少阳之小柴胡以为治者。太阳阳明之邪微。少阳近里而里证见。故从少阳一于和而三善则皆得也。

(五十一)伤寒阳脉涩。阴脉弦。法当腹中急痛者。先与小建中汤。不瘥者。与小柴胡汤主之。

阳主气。涩主痛。阴主血。弦主急。投以小建中者。求之于益阴而和阳也。不瘥。则不对可知矣。小柴胡者。少阳之主治也。盖少阳属木。其脉弦。木盛则土受制。故涩而急痛也。然则是治也者。伐木以救土之谓也。

(五十二)伤寒五六日。已发汗。而复下之。胸胁满。微结。小便不利。渴而不呕。但头汗出。往来寒热心烦者。此为未解也。柴胡桂枝干姜汤主之。

柴胡桂枝干姜汤方柴胡(半斤)桂枝(三两去皮)干姜(三两)栝蒌根(四两)黄芩(三两)牡蛎(三两熬)甘草(二两炙)上七味。以水一斗二升。煮取六升。去滓。再煎取三升。温服一升。日三服。初服微烦。

后服汗出便愈。

胸。太阳阳明也。胁。少阳也。小便不利。太阳之膀胱不清也。渴而不呕。阳明之胃热而气不逆也。头汗出者。三阳之邪热甚于上而气不下行也。往来寒热心烦者。少阳半表半里之邪出入不常也。柴胡黄芩。主除往来之寒热。桂枝甘草。和解未罢之表邪。牡蛎干姜。咸以软其结。辛以散其满。栝蒌根者。苦以滋其渴。凉以散其热。是汤也。亦三阳平解之一法也。

(五十三)太阳病。十日以去。脉浮细而嗜卧者。外已解也。设胸满胁痛者。与小柴胡汤。

脉但浮者。与麻黄汤。脉浮细而嗜卧者。大邪已退。血气乍虚而肢体倦怠也。胸满胁痛。则少阳未除。故与小柴胡以和之。脉但浮则邪还表。故与麻黄汤以发之。

(五十四)伤寒十三日。胸胁满而呕。日哺所。发潮热。已而微利。此本柴胡证。下之而不得利。今反利者。知医以丸药下之。非其治也。潮热者实也。先宜小柴胡汤以解外。后以柴胡加芒硝汤生之。

柴胡加芒硝汤方于小柴胡汤方内。加芒硝六两。余根据小柴胡汤法。

十三日。过经也。不解。坏例也。非其治也以上。乃原其坏由于医之误。以下至末。救误之治也。然微利矣。加芒硝以更下之者。丸之为丸。大率辛热物。虽快攻下。下者药也。热以益热。

热结反实而不出。故须咸以软之也。

(五十五)伤寒五六日。呕而发热者。柴胡汤证具而以他药下之。柴胡证仍在者。复与柴胡汤。此虽已下之不为逆。必蒸蒸而振。却发热汗出而解。若心下满而硬痛者。此为结胸也。大陷胸汤主之。但满而不痛者。此为痞。柴胡不中与之。宜半夏泻心汤。

半夏泻心汤方半夏(半升洗)黄芩(三两)干姜(三两)人参(三两)黄连(一两)甘草(三两炙)大枣(十二枚擘)上七味。以水一斗。煮取六升。去滓。再煎取三升。温服一升。日三服。

此条上节。与上编第六十三条互相发明。盖风寒至少阳证治无差殊。故更互为文而互言之。

以见彼此皆然也。若心下满以下二节。乃复言其变以出其治。结胸乃其变之重者。以其重而结于胸。故从大陷胸汤。痞则其变之轻者。以其轻而痞于心。故用半夏泻心汤。半夏干姜。辛以散虚满之痞。黄芩黄连。苦以泄心膈之热。人参甘草。甘以益下后之虚。大枣甘温。润以滋脾胃于健。

曰泻心者。言满在心膈而不在胃也。

(五十六)本以下之。故心下痞。与泻心汤。痞不解。其人渴而口燥烦。小便不利者。五苓散主之。

泻心汤者。本所以治虚热之气痞也。治痞而痞不解。则非气聚之痞可知矣。渴而口燥烦小便不利者。津液涩而不行。伏饮停而凝聚。内热甚而水结也。五苓散者。润津液而滋燥渴。导水饮而荡结热。所以又得为消痞满之一治也。

(五十七)妇人伤寒。发热。经水适来。昼日明了。暮则谵语。如见鬼状者。此为热入血室。

无犯胃气及上二焦。必自愈。

无。与毋通。此与上编末三条文少异而证同。上编言脉与如结胸状。此言昼日明了。暮则谵语。

上编言刺期门及与小柴胡汤。此言无犯胃气及上二焦。皆互言以明互见之意。昼属阳。明了者。

阴邪退也。暮属阴。谵语者。血证得阴而剧也。毋者。禁止之词。犯胃气。以禁下言也。上二焦。

谓上焦中焦。以禁汗吐言也。盖卫气出上焦。津液蓄于中焦。汗则损卫气而亡津液。是汗则犯二焦也。

又上焦主受纳。中焦主受盛。吐则纳与盛俱为逆。是吐则上中二焦亦俱犯也。然下固损胃。下焦犯矣。是三法皆不可用也。三法皆不可用者。邪本在血室。亦非三者攻之所可能及也。

必自愈者。言伺其经行血下。则邪热得以随血而俱出。犹之红汗而然。故决言必定自解而愈。以警人勿妄攻取。致谬误以生变乱之意。夫以三法既皆不可用。则与其欲治。宁刺期门。及与小柴胡汤。而法在焉。即此条之必自愈而观之。则上编之期门虽不刺。小柴胡汤虽不行。亦皆得终当自愈。从可知矣。且上编出三条。而此篇一条。下编虽无出。要皆欲人同推也。读者通考而参详之。则男子妇人风寒为病。证治之异同。大端可见矣。

辨太阳病脉证并治下编第三

凡三十八条方十八

中风者。单只卫中于风而病也。伤寒者。单只荣伤于寒而病也。若风寒俱有而中伤。则荣卫皆受而俱病。故以荣卫俱中伤风寒而病者为下编。盖寒虽专令乎冬。而风则无时不有。所以或则单中单伤。或则俱有而中伤也。单中单伤而为病者已云难治矣。然则俱中伤而病者。其治不尤难乎。

何也。寒须发汗。风则解肌。欲并行而不悖。其为两难也。何如哉。故能发两难发之汗者名曰青龙。能解两难解之热者名曰白虎。能救无两难。而误服大青龙之逆者则曰真武焉。夫所谓青龙白虎真武者。言其灵应不难于其所难。妙效验于不可测度。有如此其神。神汤之谓也。神其神。

礼记曰唯圣者能之。其斯之谓乎。学人能明诸此。始可与言医也已。

(一)太阳中风。脉浮紧。发热。恶寒。身疼痛。不汗出而烦躁者。大青龙汤主之。若脉浮弱。汗出。恶风者。不可服。服之则厥逆。筋惕肉。此为逆也。以真武汤救之。

末后六字。旧本大青龙汤主之。黄氏正之如此。盖既曰不可服。服之为逆。则安得又复有大青龙汤主之之文。传写之误甚明。黄氏正之甚是。当从之。后人又因其更改致疑。并六字皆删之。

删之则上编第二十五条无证书据。故存朱以备通考。然此与下条互相发明而同一治。故合二说并见于下。

(二)伤寒脉浮缓。身不疼但重。乍有轻时。无少阴证者。大青龙汤发之。

大青龙汤方麻黄(六两去节)桂枝(二两去皮)甘草(二两炙)杏仁(四十枚去皮尖)生姜(三两切)大枣(十二枚擘)石膏如鸡子大(绵裹碎)上七味。以水九升。先煮麻黄减二升。去上沫。内诸药。煮取三升。去滓。温服一升。取微似汗。汗出多者温粉扑之。一服汗者。停后服。汗多亡阳。遂虚。恶风烦躁不得眠也。

上条太阳中风者。言有上编第三条之证也。病属太阳则脉浮。然浮以候风。紧以候寒。发热者。

中风热即发也。恶寒身疼痛。不汗出。皆寒也。风为烦。寒则躁。盖谓风寒俱有而中伤。风多寒少之证。犹指言此风之中有寒之谓也。此条伤寒者。言有中篇首条之证也。缓者风之诊。身不疼亦风也。但重。寒也。乍有轻时。亦为有风而然也。无少阴证者。言若是但欲寐。则涉于少阴之疑似矣。

今是但重。故曰无少阴证。亦谓风寒两中伤。荣卫俱受病。寒多风少之证。犹指言此寒之中有风之谓也。盖风寒二者。大率多相因而少相离。有寒时。不皆无风。有风时。不皆无寒。所以单中单伤者。固尝自是。相兼而中伤者。亦尝多有。此大青龙之所以作也。二条者互文而互相发明。以为此篇之小总。太阳分病之纪。上编一。中篇二。此其三焉。三者。太阳一经吃紧太三辨也。

以下凡似此云云以为称首者。皆风寒俱有而中伤之证。其例则又皆统乎此也。夫风寒二治。大法不外乎桂枝麻黄之二汤。然桂枝汤中忌麻黄。而麻黄汤中反用桂枝。此中有极深奥义。非言国文字可以形容暴白者。要在人之心领神会耳。大青龙者。桂枝麻黄二汤合剂之变制也。故为并中风寒之主治。校之桂枝麻黄各半汤。与桂枝二麻黄一汤。则少芍药而多石膏。去芍药者。不欲其收也。

以其无芍药而观之。即麻黄汤方加石膏姜枣也。姜枣本桂枝汤中所有。其制则重在石膏。按本草。石膏辛甘大寒。辛以散风。甘以散寒。寒以除热。故为并中风寒发热之用。然青龙以桂枝麻黄得石膏之辛甘而有青龙之名。其白虎亦以知母粳米得石膏之辛寒而有白虎之名。一物二用。得君而成其功名于异世。神变于时者也。夫所谓青龙白虎者。青乃木色。龙乃木神。木主春。春热而烦躁。雷雨解而致和焉。

人之汗。以天地之雨名之。龙兴云雨至。发烦躁之汗而荣卫以和。龙之所以为汤。神汤之谓也。

白乃金色。虎乃金神。金主秋。秋热而燥渴。金风解而荐凉焉。人之气以天地之疾风名之。虎啸谷风生。解燥渴之热而表里以凉。虎之所以为汤。神汤之谓也。然均是龙也而一则曰主之。一则曰发之。何也。主之者。以烦躁之急疾属动而言。发之者。以但重之沉默属静而言之也。上条末节。脉微弱汗出恶风。盖指上编阳浮而阴弱中风之证而言。中风误服大青龙则为逆。其第二十五条是也。与此参看。其义自合。夫以中风之用桂枝汤。伤寒用麻黄汤。风寒俱中伤而用大青龙汤。

向使认病亲切于克始。用汤的对于及时。则三法行之之下。风寒尚有余治乎。然则三百九十七一百一十三者。医药注误之所致十八九。病病传变之所致无二三。由此观之。司命君子可能不惕惕于心乎。是故。仲景氏之所以若然者。岂得已哉。惟其不得已。故谆谆然曰。知犯何逆。随证治之。

知犯何逆。以法治之。斯言也。岂非深忧天下后世而自致其不能尽其所欲言之意耶。呜呼。以仲景氏方法之多如许。而犹自致其不能尽其所欲言之意如此。则后之以截江。杀车。活人。类证。

纂要。自谓能尽伤寒之治。而胶柱以待天下后世者。吾不知其是诚何心也。

(三)太阳病。脉浮紧。无汗发热身疼痛。八九日不解。表证仍在。此当发其汗。服药已。

微除。其人发烦目瞑。剧者必衄。衄乃解。所以然者阳气重故也。麻黄汤主之。

太阳病。脉浮紧无汗发热身疼痛。皆与首条同。而无恶寒烦躁。则是较轻于首条。亦风寒俱有而中伤之证也。微除。言虽未全罢亦已减轻也。发烦风壅而气昏也。目瞑。寒郁而血滞也。剧。

作衄之兆也。衄。鼻出血也。鼻为肺之窍。肺为阳中之阴而主气。阳邪上盛。所以气载血上妄行而逆出于鼻也。阳气。以风而言也。风为阳而由气道。所以得随衄散解。故曰阳气重故也。用麻黄汤者。以寒属阴。性沉滞而难解。所以须发之也。方见中篇。下同。

(四)太阳病。脉浮紧。发热身无汗。自衄者愈。

此承上条复以其更较轻者言。以见证亦有不治自愈之变。所以晓人勿妄治以致误之意。太阳病脉浮紧。发热身无汗与上条同。而无疼痛。既无疼痛。则比之上条又更较轻于首条可知矣。所以不待攻治。得衄则亦自愈。得衄自愈者。汗本血之液。北人谓衄为红汗。达此义也。

(五)伤寒。脉浮紧。不发汗。因致衄者。麻黄汤主之。

以伤寒为首称而承之以脉浮紧者。寒多风少之谓也。上二条皆风多寒少。前条以服药已微除。

汗发不对而致衄。上条以较轻得自衄。此以寒多不发汗而致衄。三条之所以辨差分也。盖寒多则于法当发汗。当发而失于不发。热郁血乱。所以衄也。衄则阳邪之风散。麻黄汤者。发其尚未散之寒也。

(六)脉浮紧者法当身疼痛。宜以汗解之。假令尺中迟者。不可发汗。何以知之。然以荣气不足。血少故也。

令。平声。此总上三条而着其不可汗之脉。所以严致戒慎之意也。盖尺以候阴。迟为不足。

血。阴也。荣主血。汗者。血之液。尺迟不可发汗者。嫌夺血也。

(七)太阳病。得之八九日。如疟状。发热。恶寒。热多寒少。其人不呕。清便欲自可。一日二三度发。脉微缓者。为欲愈也。脉微。而恶寒者。此阴阳俱虚。不可更发汗更下更吐也。面色反有热色者。未欲解也。以其不能得小汗出。身必痒。宜桂枝麻黄各半汤。

桂枝麻黄各半汤方杏仁(二十四个去皮尖)桂枝(一两十六铢去皮)芍药(一两)生姜(一两切)甘草(一两炙)麻黄(一两去节)大枣(四枚擘)上七味。以水五升。先煮麻黄一二沸。去上沫。内诸药。煮取一升八合。去滓。温服六合。

八九日。约言久也。如疟状。谓有往来寒热而无作辍之常也。发热恶寒热多寒少者。风寒俱有而寒少风多也。不呕不渴清便欲自可。邪之往来。出者未彻表。入亦未及里也。一日二三度发。乃邪居浅近。则往来易及而频数。故脉亦微缓而谓为欲愈也。脉微而恶寒已下。重以不得解者言而出其治也。阴言后。阳言前。俱虚。故禁攻也。更。再也。不可汗。已过表也。不可吐下。未见有里也。热色。阳浮外薄也。然阳虽外薄。以阴寒持之而不能散。所以小汗亦不能得出。气郁而痒也。桂枝麻黄各半汤者。总风寒而两解之之谓也。此与第十四篇第二十章互看。

(八)太阳病。发热。恶寒。热多寒少。脉微弱者。此无阳也。不可更汗。宜桂枝二越婢一汤。

桂枝二越婢一汤方桂枝(十八铢去皮)芍药(十八铢)甘草(十八铢炙)生姜(一两三钱切)大枣(四枚擘)麻黄(十八铢去节)石膏(二十四铢碎绵裹)上七味。咀。以水五升。煮麻黄一二沸。去上沫。内诸药。煮取二升。去滓。温服一升。

本方当裁为越婢汤桂枝汤合饮一升。今合为一方桂枝二越婢一。

发热恶寒。热多寒少。与上条同。上条以脉微而恶寒为阴阳俱虚。此以脉微弱为无阳。两皆不可更汗亦同。然风为阳。病属太阳。而曰无阳。诚不可晓。阙疑可也。或曰。无阳者。谓有疾在阴而无在阳也。审药识病。即越婢观之可知矣。越。逾也过也。婢。女子之卑者也。女子。阴也。

卑。少也。言其人本来虚弱。有宿疾在少阴。少阴之脉本微弱而有不可发汗之义。所以但责其难发汗之过在于少阴。法则谓之无阳。方则谓之越婢。且是汤也。名虽越婢之辅桂枝。实则桂枝麻黄之合济。乃大青龙以芍药易杏仁之变制耳。去杏仁者。恶其从阳而主气也。用芍药者。以其走阴而酸收也。以此易彼而曰桂枝二。则主之以不发汗可知。而越婢一者。乃麻黄石膏之二物。则是寓微发于不发之中亦可识也。寓微发者。寒少也。主之以不发者。风多而宿疾在少阴也。又况首条末节不可服大青龙以发汗。亦由脉微弱。首条末节者。以太阳中风言也。此与上二条者。

皆以风多寒少言也。合而观之。则无阳之阳义不微矣乎。说者如此。未知是否。

(九)服桂枝汤。大汗出。脉洪大者。与桂枝汤如前法。若形如疟日再发者。汗出必解。宜桂枝二麻黄一汤。

桂枝二麻黄一汤方桂枝(一两十七铢去皮)芍药(一两六铢)麻黄(十六铢去节)生姜(一两六铢切)杏仁(十六个去皮尖)甘草(一两二铢炙)大枣(五枚擘)上七味。以水五升。先煮麻黄一二沸。去上沫。内诸药。煮取二升。去滓。温服一升。日再服。

服桂枝汤。证转大汗出。脉转洪大者。风多寒少。风邪欲散而寒持之。两皆不得解而热反甚也。

与桂枝汤如前法者。重赜之也。形如疟日再发者。邪居浅而外向。终为微寒所持。故曰汗出必解。

言须发之也。桂枝二麻黄一汤者。重解风而轻于散寒也。

(十)服桂枝汤。大汗出后。大烦渴不解。脉洪大者。白虎加人参汤主之。

此与上条同而多大烦渴。盖比上条汗更出过多。亡津液而表里燥热更甚。所以用白虎两解表里之热。加人参润其燥而消其渴也。(方见下。)(十一)服桂枝汤。或下之。仍头项强痛。翕翕发热。无汗。心下满。微痛。小便不利者。桂枝汤去桂加茯苓白术汤主之。

桂枝去桂加茯苓白术汤方于桂枝汤方内。去桂枝。加茯苓白术各三两。余根据桂枝汤法煎服。小便利则愈。

服桂枝汤病不解而证变者。不独中风而且有寒也。又或下之。益误也。仍头项强痛翕翕发热无汗者。风寒之表皆在而未除也。心下满微痛者。误下而证入里也。小便不利。下后亡津液而水饮停也。去桂枝用芍药甘草者。收重伤之阴而益里伤之虚也。姜枣健脾胃而和中。下后用之更宜。

故二物仍其旧也。茯苓淡渗以利窍。术能益土以胜水。本其有停饮之故。所以加之。以为拯前治之误也。脉经术上无白字。

(十二)伤寒不大便六七日。头痛有热者。与承气汤。其小便清者。知不在里仍在表也。当须发汗。若头痛者。必衄。宜桂枝汤。

有热则不大便为里实明矣。故虽头痛亦宜承气汤下之。小便清则里无热可知。故曰仍在表宜发汗。然小便清而头痛。阳邪上盛也。故衄可必。而宜桂枝汤解之。承气汤有四方。此不明言。

要当随证辨用耳。桂枝汤方见上编。

(十三)伤寒脉浮滑。此表有热里有寒。白虎汤主之。

白虎汤方知母(六两)石膏(一斤碎绵裹)甘草(二两炙)粳米(六合)上四味。以水一斗。煮米熟汤成。去滓。温服一升。日三服。

伤寒见中篇首条。其脉不浮。浮者。风也。言不独伤于寒而亦有风则然也。滑为里热。以滑且浮。知热不独在里也。故指言此表有热。盖表里俱热之谓也。里有寒者。里字非对表而称。以热之里言。盖伤寒之热本寒因也。故谓热里有寒。指热之所以然者言也。夫寒与风俱中伤。表与里既皆热。欲两皆而解之。诚哉极其难也。譬如夏秋两届之间。燥热酷甚。非金风之荐凉。则暑毒不解也。是故白虎者。西方之金神。司秋之阴兽。虎啸谷风冷。凉生酷暑消。神于解秋。莫如白虎。知母石膏。辛甘而寒。辛者金之味。寒者金之性。辛甘且寒。得白虎之体焉。甘草粳米。

甘平而温。甘取其缓。温取其和。缓而且和。得伏虎之用焉。饮四物之成汤。来白虎之嗥啸。阳气者。以天地之疾风名也。汤行而虎啸者同气相求也。虎啸而风生者。同声相应也。风生而热解者。物理必至也。抑尝以此合大小青龙真武而论之。四物者。

四方之通神也。而以命方。盖谓化裁四时。神妙万世。名义两符。实自然而然者也。方而若此可谓至矣。然不明言其神。而神卒不容掩者。君子盛德。此其道之所以大也与。此与厥阴篇第二十五条互看。

(十四)伤寒脉浮。发热无汗。其表不解者。不可与白虎汤。渴欲饮水无表证者。白虎加人参汤主之。

白虎加人参汤方用白虎汤方内加人参三两。余根据白虎汤法。

伤寒脉浮与上条同。发热无汗。风寒之表在也。故谓不解。不可与白虎者。白虎义取解秋。

啸谷风而凉收燥热。非为发表也。渴欲饮水者。里热燥甚。希救也。无表证。谓恶寒头身疼痛皆除。非谓热也。以证大意与上条同。故主冶亦与之同。以多渴也。故加人参之润以滋之也。

(十五)伤寒无大热。口燥渴。心烦。背微恶寒者。白虎加人参汤主之。

无大热。风微也。口燥渴心烦。里热甚也。背者。太阳经脉之所适。人身至阴之地。不胜寒而有余。恶所以微也。以上三条大意互相发明。所以治亦相仿佛而不甚殊。

(十六)伤寒脉浮。医以火迫劫之。亡阳。必惊狂起卧不安者。桂枝去芍药加蜀漆龙骨牡蛎救逆汤主之。

桂枝去芍药加蜀漆龙骨牡蛎救逆汤方桂枝(三两去皮)甘草(二两炙)生姜(三两切)牡蛎(五两熬)龙骨(四两)大枣(十二枚擘)蜀漆(三两洗去脚)上为末。以水一斗二升。先煮蜀漆减二升。内诸药。煮取三升。去滓。温服一升。

亡阳者。阳以气言。火能助气。甚则反耗气也。惊狂起卧不安者。神者。阳之灵。阳亡则神散乱所以动皆不安。阳主动也。桂枝甘草。和伤寒之脉浮。蜀漆辛平。散火邪之错逆。龙骨牡蛎。固涩以收阳神之散乱。大枣生姜。醒脾以缓起卧之不安。去芍药者。嫌其主阴。则反得以胜阳也。

(十七)火逆下之。因烧针烦躁者。桂枝甘草龙骨牡蛎汤主之。

桂枝甘草龙骨牡蛎汤方桂枝(一两去皮)甘草(二两炙)牡蛎(二两熬)龙骨(二两)上四味为末。以水五升。煮取二升半。去滓。温服八合。日三服。

火逆。承上条而言也。然虽逆而又逆。而证则未变重。故方物反差少而大意不殊。

(十八)脉浮宜以汗解。用火灸之。邪无从出。因火而盛。病从腰以下必重而痹。名火逆也。

痹。湿病也。因火逆治。火邪夹阳邪而上逆。真阳不下通。阴不用事。化不行而水不得泄。故湿着下体而重痹也。

(十九)伤寒脉浮。自汗出。小便数。心烦。微恶寒。脚挛急。反与桂枝汤欲攻其表。此误也。

得之便厥。咽中干。烦燥吐逆者。作甘草干姜汤与之。以复其阳。若厥愈足温者。更作芍药甘草汤与之。其脚即伸。若胃气不和谵语者。少与调胃承气汤。若重发汗复加烧针者。四逆汤主之。

甘草干姜汤方甘草(四两炙)干姜(二两炮)上咀。以水三升。煮取一升五合。去滓。分温再服。

芍药甘草汤方白芍药(四两)甘草(四两炙)上二味。咀。以水三升。煮取一升半。去滓。分。温再服之。

调胃承气汤方大黄(四两去皮清酒浸)芒硝(半斤)甘草(二两炙)上三味。咀。以水三升。煮取一升。去滓。内芒硝。更上微火煮令沸。少少温服。

四逆汤方甘草(二两炙)干姜(一两半)附子(一枚)上三味。咀。以水三升。煮取一升二合。去滓。分。温再服。强人可大附子一枚。干姜三两。

数。音朔。反。音板。脚挛急者。足经始终于足。寒则拘挛也。以上言风寒俱有之表里证。

故谓与桂枝汤为反。盖桂枝是中风之主治。反。不顺也。厥。谓四肢冷也。咽中干烦燥吐逆者。

误汗损阳阳虚阴独盛也。甘草益气。干姜助阳。复其阳者。充其气之谓也。厥愈足温。阳气复也。

芍药用白。酸能敛阴而主血也。甘草用炙。甘能补中而益脾也。脚即伸。阴血行也。

盖以一误治而表里俱伤。故必求阴阳如此次第而俱复。胃不和而谵语者。亡津液而胃实也。承气而曰调胃者。以胃属阳而主里。故用甘草和阴阳而缓中也。重发汗而复加烧针。则二者皆有以大损于阳矣。故用偏于助阳之四逆。以救其阳也。

问曰。证象阳旦。按法治之而增剧。厥逆。咽中干。两胫拘急而谵语。师曰。言夜半手足当温。两脚当伸。后如师言。何以知此。答曰。寸口脉浮而大。浮则为风。大则为虚。风则生微热。

虚则两胫挛。病证象桂枝。因加附子参其间。增桂令汗出。附子温经。亡阳故也。厥逆。咽中干。

烦燥。阳明内结。谵语烦乱。更饮甘草干姜汤。夜半阳气还。两足当热。胫尚微拘急。重与芍药甘草汤。尔乃胫伸。以承气汤微溏。则止其谵语。故知病可愈。

胫。音幸。此申释上文意。象。似也。阳以风言。旦。晓也。言似中风分晓。以不啻中风。

故设难详申其义。且明治不可苟。序不可紊。以致戒慎之意。末后不复言若重发汗以下一节者。

以其或然或不然故也。

(二十)伤寒腹满谵语。寸口脉浮而紧。此肝乘脾也。名曰纵。刺期门。

寸口。气口也。五脏别论。帝曰。气口何以独为五脏主。岐伯对曰。胃者水谷之海。六腑之大源也。五味入口。藏于胃。以养五脏气。而变见于气口也。故寸口主脾胃。浮紧为弦。是肝脉也。乘脾者。肝木自盛。脾胃之土受制也。纵见辨脉法上编。期门见太阳上编。刺之者泻木以救土也。

(二十一)伤寒发热。啬啬恶寒。大渴欲饮水。其腹必满。自汗出。小便利。其病欲解。此肝乘肺也。名曰横。刺期门。

伤寒发热。啬啬恶寒。风寒尚在太阳而未除也。大渴欲饮水者。肝木本自盛而邪热炽欲得润也。

腹必满者。水漫而泛滥也。自汗出。则津液得外渗矣。小便利。则水得下行矣。夫水。木之母也。

母必为子。木得水则益甚而横。故挟水为邪。反侮所不胜而上乘于肺。肺金若虚。受其邪而不能派散之。则水不得泄而肿作矣。乃金脏实。不纳其邪而转运散之。涣为自汗而外渗。潴为小便而下行。此肝乘肺者所以不足为害。而反欲自解也。横亦见辨脉法上纵同条。然纵横不同。而同刺期门者。纵以木贼土。横以木侮金。皆由木自盛。而以泻木为主治一也。

(二十二)脉浮而紧。而复下之。紧反入里则作痞。按之自濡。但气痞耳。

濡。与软同。古字通用。复。亦反也。紧反入里。言寒邪转内伏也。濡。言不硬不痛而柔软也。痞。言气隔不通而痞塞也。易曰。天地不交而万物不生也。内阴而外阳也。内柔而外刚也。本义曰。盖干往居外而坤来居内也。虽然。倾痞有先痞后喜之象。故君子不可不勉。学人不可不知所务。

(二十三)心下痞。按之濡。其脉关上浮者。大黄黄连泻心汤主之。

大黄黄连泻心汤方大黄(二两)黄连(一两)上二味。以麻沸汤二升渍之。须臾绞去滓。分。温再服。

此申上条言脉以出其治。脉见关上者。以痞在心下也。以气痞而濡。所以浮也。然痞之濡。

由热聚也。故用黄连清之于上。聚虽气也。痞则固矣。故用大黄倾之于下。麻沸汤者。其取图经所谓去瘀之义欤。

(二十四)心下痞。而复恶寒汗出者。附子泻心汤主之。

附子泻心汤方大黄(二两)黄连(一两)黄芩(一两)附子(一枚炮去皮别煮取汁)上四味。切三味。以麻沸汤二升渍之。须臾绞去滓。内附子汁。分。温再服。

痞。本阴邪内伏。而虚热上凝。复恶寒汗出。则表虚而阳不为卫护可知矣。泻心汤。固所以为清热倾痞之用。加附子盖所以为敛其汗而固其阳也。黄芩为附子而更加。表里两解具见矣。

(二十五)病。胁下素有痞。连在脐旁。痛引少腹入阴筋者。此名脏结。死。

素。旧常也。脐旁。阴分也。脏。阴也。以阴邪结于阴经之脏。攻之不可及。所以于法为当死也。

(二十六)脏结无阳证。不往来寒热。其人反静。舌上苔滑者。不可攻也。

无阳证。言当脏结之时。表已罢除。无太阳也。不往来寒热。言痞虽属胁下。由素常有而发。

非少阳传经之邪也。反静。言无阳明之谵妄也。舌。心之苗也。苔滑。生长滑腻如胎膜也。苔滑本由丹田有热。胸中有寒而成。然丹田。阴也。胸中。阳也。热反在阴而寒反在阳。所以为不可攻也。

(二十七)问曰病有结胸。有脏结。其状何如。答曰。按之痛。寸脉浮。关脉沉。名曰结胸也。何谓脏结。答曰。如结胸状。饮食如故。时时下利。寸脉浮。关脉小细沉紧。名曰脏结。舌上白苔滑者难治。

此设问答以明结胸脏结之同异。时时下利者。阴邪结于阴脏而寒甚也。以寒甚。故脉多小细与紧。此其所以下同。盖结胸以阳邪结于阳。脏结以阴邪结于阴故也。末复申言脏结有难治之故者。叮咛戒谨之意也。

(二十八)伤寒表不解。心下有水气。干呕发热而咳。或渴。或利。或噎。或小便不利。少腹满。或喘者。小青龙汤主之。

小青龙汤方麻黄(三两去节)芍药(三两)五味子(半升)干姜(二两)甘草(三两炙)半夏(半升洗)桂枝(三两去皮)细辛(三两)上八味。以水一斗。先煮麻黄减二升。去上沫。内诸药。煮取三升。去滓。温服一升。

水气。谓饮也。咳与喘。皆肺逆也。盖肺属金。金性寒。水者金之子。故水寒相抟则伤肺也。

或为多证者。水流行不一。无所不之也。夫风寒之表不解。桂枝麻黄甘草所以解之。水寒之相抟。

干姜半夏细辛所以散之。然水寒欲散而肺欲收。芍药五味子者。酸以收肺气之逆也。然则是汤也。

乃直易于散水寒也。其犹龙之不难于翻江倒海之谓欤。夫龙。一也。于其翻江倒海也。而小言之。

以其兴云致雨也。乃大言之。能大能小。化物而不泥于物。龙固如是夫。白虎真武虽无大小之可言。其于主乎人身而为四体之元神则不偏殊。故在风寒之厉病。皆有感而遂通之妙应。若谓与在天之主四时者期如此。则去道远矣。故曰道不远人。而不为索隐行怪者。圣肾无身外之道也。

老氏以降龙伏虎为造道之始。其亦知夫反求诸身之谓乎。读者。顾可忽哉。

加减法(或为诸证之治。)若微利者。去麻黄。加荛花如鸡子大。熬令赤色(麻黄发汗。利则不宜。而或为诸证皆去者。以汗则重亡津液也。利。水横行也。加荛花。导水也。)若渴者。去半夏。

加栝蒌根三两(渴。津液不足也。去半夏。以其燥津液也。加栝蒌根。以其彻热而生津也。)若噎者。去麻黄。加附子一枚炮(噎与KT咽同。水寒窒气也。附子者。利气散水寒也。)若小便不利。少腹满。去麻黄加茯苓四两。(水停下焦而不行。则小便不利而少腹满。茯苓淡渗。

故能通窍而利水道也。)若喘者。去麻黄。加杏仁半升。去皮尖。(喘。水气射肺而声息不利也。

加杏仁。润肺以下其气也。)(二十九)伤寒心下有水气。咳而微喘。发热不渴。服汤已渴者。此寒去欲解也。小青龙汤主之。

发热不渴。寒胜也。故以服汤已而渴。为寒去欲解。大意与上条相仿。故治亦同。

(三十)太阳病。二三日。不能卧但欲起。心下必结。脉微弱者。此本有寒分也。反下之。

若利止。必作结胸。未止者。四日复下之。此作协热利也。

二三日。邪热正炽之时也。不能卧但欲起者。邪属里而热壅甚。所以知其心下必结也。寒分。

与温病等篇第四条之寒分同。所以脉微弱也。利止作结胸。热反上逆也。四日。承上文二三日而言也。末句此下疑有脱误。

(三十一)伤寒发热。汗出不解。心下痞硬。呕吐而下利者。大柴胡汤主之。

伤寒不汗出。得汗出则解。不解者。以有风而误于偏攻。热反入里。所以变痞硬呕吐而下利也。大柴胡汤者。合表里而两皆解之也。方见上编。

(三十二)发汗。若下之。病仍不解。烦燥者。茯苓四逆汤主之。

茯苓四逆汤方茯苓(六两)人参(一两)甘草(二两炙)干姜(一两)附子(一枚生用去皮破八片)上五味。以水五升。煮取三升。去滓。温服七合。日三服。

误汗则亡阳而表疏。误下则亡阴而里伤。烦燥者。风寒俱有而热甚也。茯苓人参。入心以益虚。

心安则液敛也。四逆汤者。回阳以复阴。阳倡则阴随也。

(三十三)伤寒病。若吐若下后。七八日不解。热结在里。表里俱热。时时恶风。大渴。舌上干燥而烦。欲饮水数升者。白虎加人参汤主之。

不解。以大势言。不独谓表也。表里俱热。言风寒俱有也。时时恶风。言表未除也。以舌干燥烦而表里之热俱甚。故用白虎。以大渴欲饮水。故加人参。方见前。

(三十四)伤寒五六日。头汗出。微恶寒。手足冷。心下满。口不欲食。大便硬。脉细者。

此为阳微结。必有表复有里也。脉沉。亦在里也。汗出为阳微。假令纯阴结。不得复有外证。悉入在里。此为半在里。半在外也。脉虽沉紧。不得为少阴病。所以然者。阴不得有汗。今头汗出。

故知非少阴也。可与小柴胡汤。设不了了者。得屎而解。

表以头汗出。微恶寒。手足冷言。里以心下满。口不欲食。大便硬言。阳微结。谓由阳气衰微故结。不可全责病于阴也。脉沉亦在里。言不但细为在里。以见表里证俱有也。汗出为阳微。至此为半在里半在外也。一节。是申释上文。脉虽沉紧。

至故知非少阴也。一节。言此但以头汗可辨为有阳。不然余皆似少阴。晓人当致精细。大意类第二条。第二条以中伤之初。故脉如彼。而用大青龙以发汗。此以五六日证属半表半里。而脉如此。

故从小柴胡以和解之也。末言和之若犹不愈。则当消息胃实而用治。故曰得屎而解。

(三十五)伤寒胸中有热。胃中有邪气。腹中痛欲呕吐者。黄连汤主之。

黄连汤方黄连(三两)甘草(三两炙)干姜(三两)人参(二两)桂枝(三两去皮)半夏(半升洗)大枣(十二枚擘)上七味。以水一斗。煮取六升。去滓。温服一升。日三服。夜二服。

胸。上焦也。热以风言。阳也。言阳热抟于上焦也。胃。中焦也。邪气以寒言。阴也。言阴寒郁于中焦也。腹中痛。阴凝而窒滞也。欲呕吐。热壅而上逆也。夫热抟上焦。黄连清之。非桂枝不解也。寒郁中焦。人参理之。非干姜不散也。甘草大枣。益胃而和中。半夏辛温。宽胸而止呕吐也。

(三十六)伤寒有热。少腹满。应小便不利。今反利者。为有血也。当下之。不可余药。宜抵当丸。

抵当丸方水蛭(二十个熬)虻虫(二十五个熬去翅)桃仁(二十个去皮尖)大黄(三两)上四味。杵。分为四丸。以水一升。煮一丸。取七合。服。时当下血。若不下。更服。

应。平声。。音醉。此与上编第二十一以下三条同。以风寒俱有。而比上编为难解。故用上编之方而变汤为丸。然名虽丸也。犹煮汤焉。夫汤。荡也。丸缓也。变汤为丸而犹不离乎汤。其取欲缓不缓。不荡而荡之意欤。且曰不可余药。言即使如上编之用汤犹未为对。必如是而后可。亦奇制也。其犹兵家之八阵欤。八阵武侯兵也。变则反正为奇。以奇为正。谓医与将同道者。尚在同一权变哉。时。周时也。

(三十七)得病六七日脉迟浮弱。恶风寒。手足温。医二三下之。不能食而胁下满痛。面目及身黄。颈项强。小便难者。与柴胡汤。后必下重。本渴而饮水呕者。柴胡汤不中与也。食谷者哕。

六七日经尽之时也。脉迟浮弱。风寒入里而表未除。所以犹恶风寒也。手足温。半入于里而未可下也。不能食。误下而里伤也。胁下满痛。邪抟少阳也。面目及身黄。土受木贼而色外薄也。颈项强。太阳阳明之证犹在也。小便难。亡津液也。后以大便言。下重者。柴胡寒。里阴已虚而气滞也。本渴而饮水呕者。水逆也。柴胡不中与者。以呕由水逆。非少阳或为之证也。食谷者哕。

言过饱则亦当哕噫。申明上文。呕。非柴胡所宜之意。末后疑有脱落。

(三十八)伤寒十三日不解。过经谵语者。以有热也。当以汤下之。若小便利者。大盒饭硬。而反下利脉调和者。知医以丸药下之。非其治也。若自下利者。脉当微厥。今反和者。此为内实也。调胃承气汤主之。

热。风也。言俗谓伤寒过经不解者。以庸下不省并中有风。误于治之所致也。若自下利至末。

乃推明其所以为误。而出其救误之治。反和以不厥言。非宜谓平和。方见前。

辨阳明病脉证并治第四

凡七十七条方十

阳明者。胃经也。其法不以经病为例。而例以胃家实为正。不以经病为例者。阳明路接太阳。

经病。由传从太阳过而后受。多则太阳未除。故须仍从太阳例。如几几合病之类是也。过此再入阳明。胃实当之。病一入胃。胃为五脏六腑之海。而吉凶生死几焉。不复有经可言矣。故经无例可出。而凡胃实者不得不出例。此阳明所以与余经不同也。彼以一经再经循经越经。规规于数日以论证者。乌足与语圣贤言外之意哉。

(一)阳明之为病。胃家实也。

阳明。经也。胃。腑也。实者。大便结为硬满。而不得出也。作于迟早不同。非日数所可拘。

所谓二日阳明者。以经言也。经主三阳。传路之中。不专病。而专病在胃实。故胃实反得以揭阳明之总。与太阳之揭总者。经病虽不同。要之所以为揭例则一也。余经皆有总揭。其例则通乎二者而同推。以此观之。则非全书之言。不出于轻视而漫易哉。

(二)问曰。病有太阳阳明。有正阳阳明。有少阳阳明。何谓也。答曰。太阳阳明者。脾约是也。

此条三节。此节三问一答。通下文二节乃三答词。盖原三阳所以入胃之殊因也。太阳阳明者。

谓太阳受病经入胃而成胃实也。脾约见第六十一条。此举大意。详见后。

正阳阳明者。胃家实是也。

正。谓本经也。以病到本经遂入胃而成胃实。故指首条谓即此是也。然大概亦只是如此。

少阳阳明者。发汗利小便已。胃中燥烦。实。大便难是也。

少阳阳明者。以病到少阳。方才入胃而成胃实者言也。发汗以下。三阳皆然。乃独于少阳发者。以少阳主半表半里。表里皆不可攻故也。然三者之因虽少殊。要亦不过互明耳。

(三)问曰。阳明病。外证云何。答曰。身热。汗自出。不恶寒反恶热也。

身热汗自出。起自中风也。不恶寒。反恶热。邪过荣卫入里而里热甚也。此以太阳传入中风阳明之外证言。

(四)问曰。何缘得阳明病。答曰。太阳病。发汗。若下。若利小便。此亡津液。胃中干燥。

因转属阳明。不更衣。内实。大便难者。此名阳明也。

亡转皆见太阳篇。中风本自汗。故发汗已下皆致传阳明。势易也。古人大便必更衣。不更衣。

言不大便也。此以太阳中风传入阳明之表证言。

(五)问曰。病有得之一日。不发热而恶寒者。何也。答曰。虽得之一日。恶寒将自罢。即自汗出而恶热也。

不发热而恶寒。起自伤寒也。恶寒将自罢。邪过表也。即自汗出。邪热郁于阳明之肌肉。腠理反开。津液反得外泄也。恶热。里热甚也。此以太阳伤寒传入阳明之外证言。

(六)问曰。恶寒何故自罢。答曰。阳明居中。土也。万物所归。无所复传。始虽恶寒。二日自止。此为阳明病也。

此承上条之答词。复设问答而以其里证言。无所复传者。胃为水谷之海。五脏六腑四体百骸皆资养于胃。最宜通畅。实则秘固。复得通畅则生。止于秘固则死。死生决于此矣。尚何复传。

恶寒二日自止者。热入里而将反恶热。以正阳阳明言也。以病二日而其几有如此。则斯道之精微。岂专专必于谈经论日所能窥测哉。

(七)伤寒发热无汗。呕不能食。而反汗出然者。是转属阳明也。

。照吉切。发热无汗。追言太阳之时也。呕不能食。热入胃也。反汗出者肌肉着热。肤腠反开也。。热而汗出貌。

(八)伤寒。转系阳明者。其人然微汗出也。

此承上条复以微汗申言。重致叮咛也。

(九)本太阳。初得病时。发其汗。汗先出不彻。因转属阳明也。

彻。除也。言汗发不对。病不除也。此言由发太阳汗不如法。致病入胃之大意。以为总结上文。

(十)伤寒三日。阳明脉大。

伤寒三日。该中风而大约言也。凡类此者。皆仿此。脉大。阳明气血俱多也。

(十一)阳明病欲解时。从申至戌上。

申酉戌。阳明之王时也。正气得其王时。则邪不能胜。故退而自解也。

(十二)阳明病。脉迟。汗出多。微恶寒者。表未解也。可发汗。宜桂枝汤。

迟者。缓之变。汗出多微恶寒者。风邪犹有在表者。故曰未解也。可发汗。例也。宜桂枝汤。

谓仍须解其肌。则入胃之路自绝也。方见太阳上。

(十三)阳明病。脉浮。无汗而喘者。发汗则愈。宜麻黄汤。

浮者。紧之转。邪外向也。无汗而喘者。寒邪在表未全除也。故曰发汗则愈。言当仍从解外也。宜麻黄汤者。言当散穷寇于境界也。方见太阳中。

(十四)阳明病。若能食者。名中风。不能食者。名中寒。

此以食之能否。喻人验风寒之辨。盖阳明主水谷。风能食。阳能化谷也。寒不能食。阴不杀谷也。名犹言为也。中寒即伤寒之互词。大意推原风寒传太阳而来。其辨验有如此者。非谓阳明自中而然也。玉机微义谓。惜乎仲景不言中寒。经言中寒殆不止此。何尝不言。彼以经为不言者。

其意将以为中之与伤。有各别之分也。殊不知经称中伤二字。于风寒者。要亦从来之通称。经因通称以为称。非经之称始也。想从来通称之意。大约不过以风寒本天之二气。中伤是以人之被之而为称。譬如称人之中于箭伤于刃。只可在刀箭疮上认病。岂可向中伤上摸影。由此言之。则中风与伤寒之说。必须于风寒二病上认得证候分晓。不当在中伤上各别寻头脑也。且以经文大义考之。措词多是互相发。则中伤二字亦是互相为用。不言可知矣。通篇虽无伤风一说。然以伤寒复称中寒论之。则中风得称伤风。亦可推也。世俗又有感冒之称。盖由愚夫愚妇。不知中伤与感本素灵之互文。乃讳中伤为重。而起趋感冒为轻。以便慰问之风。遂成弊习耳。原无关轻重之义。

读书贵格致穷理。明道以正俗。乃舍古不稽。一从流俗。直欲于虚文上争差分。不究事实而求多于往哲。可不正谓之冥行索涂。东西一听候于呼叱哉。

(十五)脉阳微而汗出少者。为自和也。汗出多者。为太过。

轻高而上前者为阳微。以中风之缓言。中风本自汗。故言出少为自和。和对太过言。谓未至太过耳。非直谓平和。大过者。以其失于不治。与凡治之不对。致出不已者言也。

阳脉实。因发其汗。出多者亦为太过。太过为阳绝于里。亡津液。大便因硬也。

实以伤寒之紧言。伤寒本无汗。故曰因发其汗。发而出之过多。则与自出过多者同一致。故曰亦为太过。自此以下。乃总结上文以申其义。阳绝即亡阳。盖汗者血之液。血为阴。阴主静。本不自出。盖所以出者阳气之动鼓之也。故汗多则阳绝。岂惟阳绝。亡津液即亡阴也。读者最宜究识。

(十六)太阳病。三日。发汗不解。蒸蒸发热者属胃也。调胃承气汤主之。

此概言阳明发热之大意。三日举大纲言也。蒸蒸热气上行貌。言热自内腾达于外。犹蒸炊然。

故曰属胃也。调胃。和阳明之正也。方见太阳下编。

(十七)阳明病。本自汗出。医更重发汗。病已差。尚微烦不了了者。此大便必硬故也。以亡津液。胃中干燥。故令大便硬。当问其小便日几行。若本小便日三四行。今日再行。故知大便不久出。今为小便数少。以津液当还入胃中。故知不久必大便也。

差。与瘥同。穿介切。令。平声。为。去声。瘥。小愈也。以亡津液至大便硬。是申释上文。

当问其小便日几行。至末。是详言大便出不出之所以然。盖水谷入胃。其清者为津液。粗者成楂滓。

津液之渗而外出者则为汗。潴而下行者为小便。故汗与小便出多。皆能令人亡津液。所以楂滓之为大便者。干燥结硬而难出也。然二便者。水谷分行之道路。此通则彼塞。此塞则彼通。小便出少。则津液还停胃中。胃中津液足。则大便润。润则软滑。此其所以必出可知也。

(十八)阳明病。自汗出。若发汗。小便自利者。此为津液内竭。虽硬。不可攻之。当须自欲大便。宜蜜煎导而通之。若土瓜根。及与大猪胆汁。皆可为导。

蜜煎导方蜜七合。一味内铜器中。微火煎之。稍凝似饴状。搅之。勿令焦者。欲可丸。并手捻作梃子。

令头锐大如指。长二寸许。当热时急作。冷则硬。以内谷道中。以手急按。欲大便时。乃去之。

猪胆汁方大猪胆一枚。泻汁。和醋少许。以灌谷道中。如一食顷。当大便出。

虽。上或下。当有大便二字。竭。亦亡也。上条以小便数少。故知大盒饭自出。此以小便自利而用导。反复互相发也。然皆不用下者。以非热也。

(十九)阳明病。脉迟。虽汗出不恶寒者。其身必重。短气腹满而喘。有潮热者。此外欲解。

可攻里也。手足然而汗出者。此大便已硬也。大承气汤主之。若汗多。微发热恶寒者。外未解也。其热不潮。未可与承气汤。若腹大满不通者。可与小承气汤。微和胃气。勿令大泄下。

大承气汤方大黄(四两酒洗)浓朴(半斤炙去皮)枳实(五枚炙)芒硝(三合)上四味。以水一斗。先煮二物取五升。去滓。内大黄煮取二升。去滓内芒硝。更上火。微一两沸。分。温再服。得下。余勿服。

小承气汤方大黄(四两酒洗)浓朴(二两炙去皮)枳实(三枚炙大者)以上三味。以水四升。煮取一升二合。去滓。分。温二服。初服汤当更衣。不尔者。尽饮之。

若更衣者。勿服之。

脉迟不恶寒。表罢也。身必重。阳明主肌肉也。短气腹满而喘。胃实也。潮热。阳明王于申酉戌。故热作于此时。如潮之有信也。手足然汗出者。脾王四肢而胃为之合。胃中热甚而蒸发。

腾达于四肢。故曰此大便已硬也。承气者。承上以逮下。推陈以致新之谓也。曰大者。大实大满。

非此不效也。枳实泄满也。浓朴。导滞也。芒硝。软坚也。大黄荡热也。陈之推新之所以致也。

汗多。微发热恶寒。皆表也。故曰。外未解也。其热不潮。胃中未定热。阳明信不立也。小承气者。以满未硬。不须软也。故去芒硝而未复致大下之戒也。更衣。古人致大便之恭也。夫胃实。

一也。以有轻重缓急之不同。故承气有大小调胃之异制。汤有多服少服之异度。盖称物平施。由义之谓道也。然则窃三益而滥称承气者冒也。恶足与语道哉。

(二十)阳明病。潮热。大便微硬者。可与大承气汤。不硬者不与之。若不大便六七日。恐有燥屎。欲知之法。少与小承气汤。汤入腹中。转失气者。此有燥屎。乃可攻之。若不转失气。此但初头硬。后必溏。不可攻之。攻之必胀满不能食也。欲饮水者。与水则哕。其后发热者。必大便硬而少也。以小承气汤和之。不转失气者。慎不可攻也。

黄氏曰。失。汉书作屎。古屎失通。矢传写误。上条诀人以手足汗出为当下之时。此以潮热转矢气次第而详言。亦诀人当下之二候也。转矢气。反屁出也。胀满。药寒之过也。哕。亦寒伤胃也。硬而少。重下故也。末句重致叮咛之意。

(二十一)阳明病下之。心中懊而烦。胃中有燥屎者可攻。腹微满。初头硬。后必溏。不可攻之。若有燥屎者。宜大承气汤。

可攻以上。以转矢气言。懊。悔痛恨之意。盖药力未足以胜病。燥硬欲行而搅作。故曰可攻。言当更服汤以促之也。腹微满以下。以不转矢气言。头硬后溏。里热轻也。故曰不可攻之。

言当止汤勿服也。末二句。乃申上节以决治意。

(二十二)阳明病。谵语。发潮热。脉滑而疾者。小承气汤主之。因与承气汤一升。腹中转失气者。更服一升。若不转失气。勿更与之。明日不大便。脉反微涩者。里虚也。为难治。不可更与承气汤也。

此承上文又以谵语并脉言。亦诀人下候及斟酌用汤度数之意。滑以候食。故为大便硬之诊。

疾。里热甚也。然滑疾有不宁之意。不可不知。微者阳气不充。涩者阴血不足。故曰里虚也。难治者。气不充则无以为营运。血不足则无以为润送。故曰阳微不可下。无血不可下。此之谓也。

(二十三)夫实则谵语。虚则郑声。郑声。重语也。

实以邪言。谵语。呢喃不了之妄语也。虚以正言。以重语释郑声者。谓语声之出。由于邪实正虚。浊恶而厌听也。

(二十四)直视。谵语。喘满者。死。下利者。亦死。

直视。精不荣于目也。谵语。神不主乎心也。喘则阳争于上。利则阴夺于下。胃。中土也。

阴阳争夺于上下。而中气不守。故无法可治。而皆主死也。

(二十五)发汗多。若重发汗者。亡其阳。谵语脉短者。死。脉自和者。不死。

汗本血之液。阳亡则阴亦亏。脉者血气之道路。短则其道穷矣。故亦无法可治而主死也。和则病虽竭。而血气则未竭。故知生可回也。此疑太阳篇错简。

(二十六)阳明病。发热。汗多者。急下之。宜大承气汤。

胃实本由于无津液而内燥。汗多则津液益亡矣。急下者。竭则不可治也。

(二十七)发汗不解。腹满痛者。急下之。宜大承气汤。

发汗不解者。失之过度也。腹满痛者。胃不和也。急下者。满去则痛止也。

(二十八)腹满不减。减不足言。当下之。宜大承气汤。

此申明上条而诀用治之意。

(二十九)伤寒。吐后腹胀满者。与调胃承气汤。

吐亦无津液而胃又伤。腹虽满而非热结。调胃承气者。阳明之正也。方见太阳下。

(三十)太阳病。若吐。若下。若发汗。微烦。小便数。大便因硬者。与小承气汤和之。愈。

此总亦胃实由于亡津液。而皆宜小和者。通该戒大下之意也。

(三十一)阳明病。其人多汗。以津液外出。胃中燥。大便必硬。硬则谵语。小承气汤主之。

若一服。谵语止。更莫复服。

此与上条互意。多汗见后。

(三十二)伤寒。若吐若下后不解。不大便五六日。上至十余日。日晡所发潮热不恶寒。独语如见鬼状。若剧者。发则不识人。循衣摸床。惕而不安。微喘直视。脉弦者生。涩者死。微者。

但发热。谵语者。大承气汤主之。若一服利。止后服。

此以势重言。独。自也。与谵互意。循衣摸床。阳偏胜而躁动于手也。弦者阴气强。涩者阴不足。阳热剧甚有余。阴以际之。故生可回也。阴不足而阳独治。故死可知也。

(三十三)汗出谵语者。以有燥屎在胃中。此为风也。须下之。过经乃可下之。下之若早。

语言必乱。以表虚里实故也。下之则愈。宜大承气汤。

过经。谓宁迟迟。非谓待十三日后也。言出于心。心为胃之母。子能令母虚。故下早则必乱也。

表虚里实。谓外邪悉入胃也。

(三十四)得病二三日。脉弱无太阳柴胡证。烦躁。心下硬。至四五日。虽能食。以小承气汤少少与。微和之令小安。至六日。与承气汤一升。若不大便六七日。小便少者。虽不能食。但初头硬。后必溏。未定成硬。攻之必溏。须小便利。屎硬。乃可攻之。宜大承气汤。

令。平声。太阳不言药。以有桂枝麻黄之不同也。柴胡不言证。以专少阳也。凡似此为文者。

皆互发也。以无太少。故知诸证属阳明。以脉弱。故宜微和。至六日以下。历叙可攻不可攻之节度。

(三十五)阳明病。心下硬满者。不可攻之。攻之。利遂不止者。死。利止者。愈。

上条心下硬而用下者。以属阳明胃也。此谓心下硬满不可攻者。以邪聚阳明之膈也。所以然者。阳明之脉。上至额颅。其支别者。从大迎前下人迎。循喉咙。入缺盆。下膈也。攻亦下也。

利遂不止。其人阴本虚也。利止者。其人阳气胜也。

(三十六)阳明病。不吐。不下。心烦者。可与调胃承气汤。

不由吐下而心烦。则发于胃实可知也。用调胃承气者。无杂故也。

(三十七)伤寒六七日。目中不了了。睛不和。无表里证。大便难。身微热者。此为实也。

急下之。宜大承气汤。

了了。犹也。素问曰。阳明主肉。其脉挟鼻络于目。灵枢曰。足阳明之正。上循咽。出于口。还系目系。合于阳明也。又曰。足阳明之筋。其支者上颈上挟口。合于下。结于鼻。上合于太阳。太阳为目上纲。阳明为目下纲。所以目中不了了。睛不和。知胃实也。急下者。任脉循面入目。督脉上行两目中央。诸脉皆属于目。而人之精神注焉。是以如是其急也。

(三十八)伤寒呕多。虽有阳明证。不可攻之。

呕属太阳。故曰呕多。虽有阳明不可攻。以多则太阳犹有未除可知也。虽字当玩味。

(三十九)食谷欲呕者。属阳明也。吴茱萸汤主之。得汤反剧者。属上焦也。

吴茱萸汤方吴茱萸(一升洗)人参(三两)生姜(六两)大枣(十二枚擘)上四味。以水七升。煮取二升。去滓。服七合。日三服。

食谷欲呕。胃寒也。故曰属阳明。言与恶寒呕逆不同也。茱萸辛温。散寒下气。人参甘温。固气安中。大枣益胃。生姜止呕。四物者。所以为阳明安谷之主治也。上焦以膈言。亦戒下之意。

(四十)阳明病。谵语。有潮热。反不能食者。胃中必有燥屎五六枚也。若能食者。但硬尔。

宜大承气汤。

。与尔同。不能食。寒因也。故屎燥。能食。因于风也。故但硬。

(四十一)伤寒脉浮而缓。手足自温者。是为系在太阴。太阴者。身当发黄。若小便自利者。不能发黄。至七八日。大便硬者。为阳明病也。

伤寒脉浮而缓。见太阳下编。然缓以候脾。脾主四末。故手足自温。为系在太阴。身当发黄者。脾为湿土。为胃之合。若不能为胃以行其津液。湿着不去。则郁蒸而身发黄。黄为土色。土主肌肉故也。小便自利。津液行也。行则湿去矣。所以不能发黄。胃中干。大便硬。而为阳明病也。

(四十二)阳明中风。口苦。咽干。腹满。微喘。发热。恶寒。脉浮而紧。若下之。则腹满小便难也。

阳明之脉。挟口环唇。然胆热则口苦。咽为胆之使。故口苦则咽干。腹满。热入阳明也。微喘。发热。恶寒。脉浮而紧。风寒俱有。而太阳未除也。下之腹满者。误下则里虚。外邪未除者。

乘虚而尽入。内陷也。小便难。亡津液也。

(四十三)阳明病。脉浮而紧。咽燥而口苦。腹满而喘。发热汗出。不恶寒。反恶热。身重。

若发汗则燥。心愦愦。反谵语。若加烧针。必怵惕烦躁不得眠。若下之。则胃中空虚。客气动隔。

心中懊。舌上苔者。栀子豉汤主之。

愦。匣伪切。怵。穿橘切。惕。透吉切。燥。亦干也。发热以上。与上条同。恶热。阳明血气俱盛也。以当太阳时恶寒。今恶热。故曰反也。身重。阳明主肌肉。湿上重着也。汗出热在肌肉。腠理反开也。以上三节。言汗下烧针皆不可。故着其变以示也。愦愦。心乱貌。怵惕。恐惧貌。舌苔见太阳下编。彼以脏结。故为难治。此以膈热。故涌之以栀子豉。方见太阳中。

若渴欲饮水。口干舌燥者。白虎加人参汤主之。

此又以变渴更治言。方见太阳下。

若脉浮发热。渴欲饮水。小便不利者。猪苓汤主之。

猪苓汤方猪苓(一两去皮)茯苓(一两)阿胶(一两)滑石(一两)泽泻(一两)上五味。以水四升。先煮四味。取二升。去滓。内下阿胶烊消。温服七合。日三服。

此又以小便不利再出治。猪苓茯苓。从阳而淡渗。阿胶滑石。滑泽以滋润。泽泻盐寒。走肾以行水。水行则热泄。滋润则渴除。

(四十四)阳明病。汗出多而渴者。不可与猪苓汤。以汗多胃中燥。猪苓汤复利其小便故也。

此承上条复以汗多不宜猪苓汤。申致戒谨之意。

(四十五)阳明病。脉浮而紧者。必潮热。发作有时。但浮者。必盗汗出。

浮而紧与前同。故申言必潮热。但浮则阳盛。阳盛则阴虚。阴虚。所以盗汗出也。

(四十六)太阳病。寸缓。关浮。尺弱。其人发热。汗出。复恶寒。不呕。但心下痞者。此以医下之也。如其不下者。病患不恶寒而渴者。此转属阳明也。小便数者。大便必硬。不更衣。

十日无所苦也。渴欲饮水。少少与之。但以法救之。渴者宜五苓散。

数。音朔。以表证与脉在。故知痞为误下之所致。以表除而作渴。故知转属阳明。十日无所苦者。以津液偏渗而致干。非热结也。以干而渴。故与水而宜五苓。方见太阳上。

(四十七)阳明中风。脉弦浮大而短气。腹都满。胁下及心痛。久按之气不通。鼻干。不得汗。

嗜卧。一身及面目悉黄。小便难。有潮热。时时哕。耳前后肿。剌之小瘥。外不解。病过十日。脉续浮者。与小柴胡汤。脉但浮无余证者。与麻黄汤。若不尿。腹满加哕者。不治。

尿。与溺同。泥叫切。弦少阳。浮。太阳。大。阳明。胁下痛。少阳也。小便难。太阳之膀胱不利也。腹满鼻干嗜卧。一身及面目悉黄。潮热。阳明也。时时哕。三阳俱见。而气逆甚也。耳前后肿。阳明之脉。

出大迎。循颊车。上耳前。太阳之脉。其支者。从巅至耳。少阳之脉。下耳后。其支者。从耳后入耳中。出走耳前也。然则三阳俱见证。而曰阳明者。以阳明居多而任重也。风寒俱有。而曰中风者。寒证轻而风脉甚也。续浮谓续得浮。故与小柴胡。从和解也。但浮无余证者。风虽外向。

终为微寒持也。故发之以麻黄。不尿腹满加哕者。邪盛于阳明而关格。所以无法可治也。小柴胡汤。见太阳上。麻黄汤。见太阳中。尿。南人。心崔切。

(四十八)阳明病。脉迟。食难用饱。饱则微烦头眩。必小便难。此欲作谷瘅。虽下之。腹满如故。所以然者。脉迟故也。

瘅。广韵作疸。迟为寒。不化谷。故食难用饱。谷不化。则与热搏。湿郁而蒸。气逆而不下行。故微烦头眩。小便难也。瘅。黄病也。谷瘅。水谷之湿。蒸发而身黄也。下则徒虚胃气。外邪反乘虚陷入。所以腹满仍旧也。末乃申上文义。以致不可下之意。

(四十九)阳明病。若中寒不能食。小便不利。手足然汗出。此欲作固瘕。必大便初硬后溏。所以然者。以胃中冷。水谷不别故也。

瘕。匣牙切。固。坚固。瘕。积聚。以本寒因。水谷不化消。积聚成坚固也。末亦申上文。致勿下之意。

(五十)阳明病。欲食。小便反不利。大便自调。其人骨节疼。翕翕如有热状。奄然发狂。

然汗出而解者。此水不胜谷气。与汗共并。脉紧则愈。

奄。影检切。欲食。胃气将回也。阳明以胃实为正。故小便不利。大便自调为反也。骨节疼如有热。余表未除也。奄然。忽然也。发狂。阳明之所以作汗也。水不胜。以小便反不利言。谷气以欲食言。盖谓所以汗出者。由小便不利。胃回不作实。故得汗。得汗则表并解。故曰脉紧则亦愈也。

(五十一)阳明病。不能食。攻其热。必哕。所以然者。胃中虚冷故也。以其人本虚。故攻其热必哕。

攻热。皆寒药。故知必哕。胃中虚。以不能食言。此亦戒谨之意。

(五十二)伤寒四五日。脉沉而喘满。沉为在里。而反发其汗。津液越出。大便为难。表虚里实。久则谵语。

满。胃实也。逆溢则喘。越出。谓枉道而出也。表虚。津液越出也。里实。大便难也。

(五十三)脉浮而迟。表热里寒。下利清谷者。四逆汤主之。若胃中虚冷。不能食者。饮水则哕。

此疑三阴篇错简。

(五十四)阳明病。但头眩不恶寒。故能食而咳。其人必咽痛。若不咳者。咽不痛。

眩。风旋而目晕也。风。故不恶寒。能食。咳。逆气。咽门。胃之系也。胃热而气逆攻咽则咳。痛。咽伤也。

(五十五)阳明病。法多汗。反无汗。其身如虫行皮中状者。此以久虚故也。

法多汗。言阳明热郁肌肉。腠理反开。应当多汗。故谓无汗为反也。无汗则寒胜。而腠理反秘密。所以身如虫行皮中状也。久虚寒胜。则不能食。胃不实也。

(五十六)阳明病。反无汗而小便利。二三日呕而咳。手足厥者。必苦头痛。若不咳不呕。

手足不厥者头不痛。

此亦寒胜。故小便利。呕。手足厥。手足为诸阳之本。三阳皆上头。故手足厥者。必苦头痛也。

(五十七)阳明病。下之。其外有热。手足温。不结胸。心中懊。饥不能食。但头汗出者。

栀子豉汤主之。

下之。外有热。外者外散也。故手足温不结胸。心中懊者。虽不结胸。而膈中则郁烦也。

头汗见太阳上。方见太阳中。

(五十八)阳明病。口燥。但欲漱水不欲咽。此必衄。

漱。音瘦。口为胃窍。胃热则口燥。漱水不欲咽者。阳明血气俱多。虽燥不渴也。衄者。以血气俱多。而脉起于鼻。故热甚则血妄行。必由鼻而出也。

(五十九)脉浮。发热。口干。鼻燥。能食者则衄。

浮。因于风也。风为阳。所以证如此也。

(六十)脉浮而芤。浮为阳。芤为阴。浮芤相搏。胃气生热。其阳则绝。

芤。俗读丘。浮为气上行。故曰阳。芤为血肉损。故曰阴。胃中生热者。阴不足以和阳。津液干而成枯燥也。阳绝即亡阳之互词。此上二条疑错简。

(六十一)趺阳脉浮而涩。浮则胃气强。涩则小便数。浮涩相搏。大便为难。其脾为约。麻仁丸主之。

麻仁丸方麻子(二升)芍药(半斤)枳实(半斤)大黄(一斤去皮)浓朴(一斤去皮)杏仁(一斤去皮尖熬研脂)上六味。为末。炼蜜为丸。桐子大。饮服十丸。日三服。渐加。以和为度。

数。音朔。趺阳。胃脉也。其脉在足趺上动脉处。去陷谷三寸。又曰冲阳。一名会元。浮为盛阳。故主胃强。涩为阴虚。故小便数。约。约束也。胃为脾之合。脾主为胃以行其津液。胃强则脾弱。脾弱。则不能为胃行其津液以四布。使其得以偏渗于膀胱。为小便数。大便干而胃实。

犹之反被胃家之约束。而受其制。故曰其脾为约也。麻子杏仁。能润干燥之坚。枳实浓朴。能导固结之滞。芍药敛液以辅润。大黄推陈以致新。脾虽为约。此之疏矣。

(六十二)阳明病。发热。汗出。此为热越。不能发黄也。但头汗出。身无汗。剂颈而还。小便不利。渴饮水浆者。此为瘀热在里。身必发黄。茵陈蒿汤主之。

茵陈蒿方茵陈蒿(六两)栀子(十四枚擘)大黄(二两)上三味。以水一斗。先煮茵陈减六升。内二味。煮取三升。去滓。分。温三服。小盒饭利。

尿如皂角汁状。色正赤。一宿腹减。黄从小便去也。

越。散也。头汗。瘀热。发黄。皆见太阳篇。茵陈逐湿郁之黄。栀子除胃家之热。大黄推壅塞之瘀。三物者苦以泄热。热泄则黄散也。

(六十三)阳明病。面合赤色。不可攻之。必发热色黄。小便不利也。

合。应也。赤。热色也。阳明之脉起于鼻。胃热上行。面应赤色。攻则亡津液。故发热色黄。

小便不利。

(六十四)阳明病。无汗。小便不利。心中懊者。身必发黄。

无汗。小便不利。则湿停。懊。湿停热郁也。所以知黄必发也。

(六十五)阳明病。被火。额上微汗出。小便不利者。必发黄。

阳明之脉。循发际。至额颅。故被火热甚。汗出额上也。黄。火迫土也。

(六十六)阳明病。下血谵语者。此为热入血室。但头汗出者。刺期门。随其实而泻之。

然汗出。则愈。

血室。头汗。期门。皆见太阳篇。阳明之脉。其直者从缺盆下乳内廉。下挟脐。入气街中。

血室之脉。起于气街。上行至胃中而散。所以妇人热入血室。则似结胸而谵语。阳明热入血室。

则亦谵语下血。男顺女逆。道则同也。故亦刺期门。

(六十七)阳明病证。其人喜忘者。必有蓄血。所以然者。本有久瘀血。故令喜忘。屎虽硬。

大便反易。其色必黑。宜抵当汤下之。

喜忘。好忘前言往事也。志伤则好忘。然心之所之谓志。志伤则心昏。心昏则血滞。所以知必有蓄血也。大便反易。血主滑利也。黑血色也。方见太阳上编。

(六十八)病患无表里证。发热七八日。虽脉浮数者。可下之。假令已下。脉数不解。合热。

则消谷善饥。至六七日不大便者。有瘀血。宜抵当汤。

表谓无太阳。里谓胃不实。虽脉浮数。可下者久也。合热。谓数阳不退。热亦应未除也。

善饥。犹言快饥也。不大便有瘀血。大意与血证反复略同。此疑太阳篇错简。

若脉数不解而下不止。必协热而便脓血也。

抵当下之。数仍不退。热未除也。利不止。所以知协热必便脓血也。

(六十九)阳明病。发潮热。大便溏。小便自可。胸胁满不去者。小柴胡汤主之。

潮热。少阳阳明之涉疑也。大便溏。小便自可。胃不实也。胸胁满不去。则潮热仍属少阳。

明矣。故须仍从小柴胡。方见太阳上。

(七十)阳明病。胁下硬满。不大便而呕。舌上白苔者。可与小柴胡汤。上焦得通。津液得下。胃气因和。身然而汗出解也。

此承上条而言。即使不大便。而胁下硬满在。若有呕与舌苔。则少阳为多。亦当从小柴胡。上焦通。硬满开也。津液下。大便行也。百体皆受气于胃。故胃和则身和。汗出而病解。方见太阳上。

(七十一)二阳并病。太阳证罢。但发潮热。手足汗出。大便难而谵语者。下之则愈。宜大承气汤。

此以太阳阳明言。谓须太阳罢。方可治阳明之意。

(七十二)阳明少阳合病。必下利。其脉不负者。顺也。负者。失也。互相克贼。名为负也。

脉滑而数者。有宿食也。当下之。宜大承气汤。

阳明属土。其主水谷。少阳属木。其主风。风主飧泄。故知下利可必也。阳明脉大。少阳脉弦。不负。谓大而不弦。无相胜负而相得也。失。得之反也。谓弦则木克土。不大则土受木贼。少阳胜而阳明负。为不相得。犹言不宜也。滑主食。数主热。宿食可知也。大承气汤者。陈宜推。

所以通因通用也。

(七十三)三阳合病。腹满身重。难以转侧。口不仁而面垢。谵语。遗尿。发汗则谵语甚。

下之则额上生汗。手足逆冷。若自汗出者。白虎汤主之。

阳明主胃。胃主肌肉而通窍于口。不仁。胃不正而饮食不利便。无口之知觉也。然则腹满身重。

不仁谵语。阳明也。灵枢曰。足少阳之正。上肝贯心以上。挟咽出颐颔中。散于面。故又曰。是动则病口苦。善太息。心胁痛。不能转侧。甚则面微有尘。垢亦尘也。遗尿。太阳膀胱不约也。故曰三阳合病。五合之表里俱伤也。发汗则偏攻太阳。

邪并于阳明。而谵语益甚。下则偏攻阳明。不惟阴虚。而阳亦损。故手足逆冷。而额上生汗。生。

不流也。是则汗下皆不可也。自汗者邪遍三阳。热搏五合。卫疏而表不固。荣弱而里不守也。夫汗下既皆不可。和之于少阳。则亦偏于一而非所宜。是故白虎者。能解秋而彻表里之热。所以又得为三阳通该之一解也。然病属三阳。治又不从阳明。而类阳明篇者。一则阳明居多。二则阳明属土。土者万物之所归。而病之吉凶生死机焉。所以归重于阳明而入其类例。此又叔和之深意也。

方见太阳下。

(七十四)伤寒发汗已。身目为黄。所以然者。以寒湿在里不解故也。以为不可下也。于寒湿中求之。

上为。去声。此揭下文三条之总。湿以汗发不对言。详见痉湿篇中。里以黄言。不可下者。

里非表里之里也。寒湿中求之。以下文三条言也。

(七十五)伤寒瘀热在里。身必发黄。麻黄连轺赤小豆汤方麻黄(二两)赤小豆(一升)杏仁(四十枚去皮尖)连轺(二两连翘根也)大枣(十二枚劈)生姜(一两切)甘草(一两炙)生梓白皮(一升切)以上八味。以潦水一斗。先煮麻黄再沸。去上沫。内诸药。煮取三升。分。温三服。半日服尽。

此条互上条之文以出治。并下二条乃三目也。麻黄甘草杏仁。利气以散寒。麻黄汤中之选要也。连轺小豆梓皮。行湿以退热。去瘀散黄之领袖也。姜枣益土为克制。潦水无力不助湿轺。

本草作翘。翘本鸟尾。以草子析开。其间片片相比如翘得名。轺本使者小车乘马者。无义。疑误。

(七十六)伤寒七八日。身黄如橘子色。小便不利。腹微满者。茵陈蒿汤主之。

此与上略同而较重。橘子色。言黄之鲜明也。腹微满。湿不行也。方见前。

(七十七)伤寒身黄发热者。栀子柏皮汤主之。

栀子柏皮汤方栀子(十五枚擘)甘草(一两炙)黄柏(一两)上三味。以水四升。煮取一升半。去滓。分。温再服。

此承上三条而以发热出治。然热既发于外。则里证较轻可知。故解之以栀子柏皮。而和之以甘草。以为退之之轻剂。所谓于寒湿中求之者。盖亦参酌乎上三条而近取云也。以上四条疑太阳中篇错简。当移。

辨少阳病脉证并治第五

凡九条方无

少阳主半表半里。半。不也。不表不里者。隙地也。夫以表实则可汗。里实则可下。上实则可吐。隙无实可言。故汗下吐皆无其法。而其合并之病。又皆已杂出于太阳阳明篇中。所以本篇条目少。无可攻之道也。无可攻者。一则界限也。故表里分先后。自此而终始。然则隙地反当要冲。无治最有关系。谓小柴胡汤为通行套药。不择地而可施。岂不悖哉。

(一)少阳之病。口苦。咽干。目眩也。

少。去声。下皆同。之下当有为字。少阳者胆经也。其脉起于目锐。灵枢曰。足少阳之正。上肝。贯心以上。挟咽出颐颔中。故又曰。是动则病口苦。苦。胆之味也。咽。胆之使也。口苦。咽干。热聚于胆也。眩。目旋转而昏晕也。少阳属木。木生火而主风。风火扇摇而燔灼。所以然也。

(二)少阳中风。两耳无所闻。目赤。胸中满而烦者。不可吐下。吐下则悸而惊。

首句以攒名。揭总举大纲言。三阴篇中如此云云者皆然。少阳之脉。上抵头角。下耳后。其支者从耳后入耳中。出走耳前。其支者下胸中。贯膈。肝主目。胆为之合。风为阳而主气。耳无闻者。风塞则气塞也。目赤者。风热则气昏也。胸满而烦者。风郁则膈热也。少阳本无吐下法。

其经又多气少血。吐下复伤其经。则血愈少而虚。血虚则心虚。所以神识昏乱。怔忡而惊也。

(三)伤寒脉弦细。头痛。发热者。属少阳。少阳不可发汗。发汗则谵语。此属胃。胃和则愈。

胃不和。则烦而悸。

少阳属木。故其脉弦。细则欲入里也。谵语者。夺其血液而胃干。故心荒而乱也。胃和。以未至实言。不和。言实也。然上条以风言。风主气。故禁吐下。此以寒言。寒主血。故禁汗。对举以示教也。

(四)本太阳病不解。转入少阳者。胁下硬满。干呕不能食。往来寒热。尚未吐下。脉沉紧者。与小柴胡汤。

少阳之脉。其支者下胸中。贯膈。络肝。属胆。循胁里。其直者。从缺盆下腋。

循胸。过季胁。故病则硬满。呕不能食也。往来寒热。见太阳上编。浮紧为弦。沉紧者得之寒因也。方见太阳上。

若已吐。下。发汗。温针。谵语。柴胡证罢。此为坏病。知犯何逆。以法治之。

此承上文。复以乱治不对。而致变剧者言。与太阳上编第五十二条意同。以法即随证之互词。

(五)三阳合病。脉浮大。上关上。但欲眠睡。目合则汗。

太阳脉浮。阳明脉大。关上乃少阳之部位。故曰三阳合病。但欲眠睡者。热聚于胆也。目合则汗出者。少阳少血。虚则不与阳和。寐属阴。故盗出也。

(六)伤寒三日。三阳为尽。三阴当受邪。其人反能食。不呕。此为三阴不受邪也。

阳以表言。阴以里言。能食。真阳胜而表邪散也。不呕。里气和而胃气回也。阴不受邪可知也。

(七)伤寒三日。少阳脉小者。欲已也。

小。谓不弦也。已。愈也。

(八)少阳病。欲解时。从寅至辰上。

寅卯辰。少阳木王之时也。邪虽不胜正。解必在乎得其时。道固如此也。外道而言意。岂不谬哉。

(九)伤寒六七日。无大热。其人燥烦者。此为阴去。入阳故也。

去。往也。言表邪往而入于里。所以外无大热。而内则燥烦也。愚按太阳中伤。传阳明。转少阳。阳去入阴。乃风寒之病。入自表而渐里。通章之大义。斯道之自然。仲景吃紧为人之要旨也。读者最宜精思熟玩。



[卷之五]辨太阴病脉证并治第六


凡九条方二

阴经皆属脏。脏病不易治。虽然。治之得其道。则反易愈。由其不似阳经之数于变也。三阴惟太阴之条目少者。孤脏也。然以大概言之。首尾只病三阳而病者极多。盖太阳主表。先太阳而病者。常也。天人之自然也。各经之自中凿说也。无此事理也。且三阳当病之时。得治则愈。又况一入阳明。则不复转。所以病阴证而病者绝少。临病切要仔细端详。不可苟且忽略。谣俗专以交口阴阳。偶尔中伤。执为阴证。下医又快售。乃习迷而同醉。遂致普通大谬。(数。音速。夫以病在三阳。而谓之阳证。病在三阴而谓之阴证。非甚高远难知也。而徇俗者。乃胶固执迷而不醒。道之不明有以夫。)(一)太阴之为病。腹满而吐。食不下。自利益甚。时腹自痛。若下之。必胸下结硬。

太阴。脾经也。其脉起于大趾之端。上循膝股内廉。入腹。属脾。络胃。上膈。挟咽。连舌本。灵枢曰。是动。则舌本强。食则呕。胃脘痛。腹胀。身体皆重。是主脾所生病者。舌本痛。

体不能动摇。食不下。盖脾为胃之合。自利益甚者。脾苦湿。病而不能为胃以行其津液。水谷不分也。时腹自痛者。灵枢曰。足太阴之别。名曰公孙。去本节之后一寸。别走阳明。其别入络肠胃。

实则肠中切痛是也。胸下结硬者。足太阴之脉。其支者复从胃别上膈。注心中。故误下。则邪反聚其别也。

(二)太阴中风。四肢烦疼。阳微。阴涩而长者。为欲愈。

四肢。四末也。脾主四末。素问曰。风淫末疾。是也。阳微。阳经无邪也。阴涩。太阴统血。

血凝气滞也。长。阳气胜也。阳主发生。

故邪自退。而病欲愈也。

(三)太阴病。脉浮者。可发汗。宜桂枝汤。

浮为在表。太阴之脉。尺寸俱沉细。今见浮。则邪见还表可知。然浮为风。宜桂枝汤者。以太阴之中风言也。方见太阳上编。

(四)自利不渴者属太阴。以其脏有寒故也。当温之。宜服四逆辈。

自利不渴。湿胜也。太阴湿土。故曰有寒。四逆之辈。皆能燠土以燥湿。故曰温之也。

(五)伤寒脉浮而缓。手足自温者。系在太阴。太阴当发身黄。若小便自利者。不能发黄。

至七八日。虽暴烦。下利日十余行。必自止。以脾家实。秽腐当去故也。

此条二节。自不能发黄以上。与阳明第四十一条上节同。下节相反。盖同感异变。而各成一家之证也。然彼以至七八日。反大便硬。为转阳明。此以至七八日。暴下利。秽腐当去。为脾家实。何也。盖脾主为胃以行其津液。暴下利则脾得以为胃行其津液矣。所以脾为实。而证为犹系太阴也。彼大便硬者。由脾不能为胃行其津液而反为约。所以为转阳明也。然则一脾胃也。而反覆之变不同有如此者。医之为道。岂可以易易言哉。

(六)本太阳病。医反下之。因尔腹满。时痛者。属太阴也。桂枝加芍药汤主之。

桂枝加芍药汤方于桂枝汤方内。更加芍药三两。随前共六两。余根据桂枝汤法。

腹满时痛者。脾受误伤而失其职司。故曰属太阴也。以本太阳病而反下也。故仍用桂枝以解之。以太阴之被伤而致痛也。故倍芍药以和之。

(七)大实痛者。桂枝加大黄汤主之。

桂枝加大黄汤方桂枝(三两去皮)大黄(一两)芍药(六两)甘草(二两炙)生姜(二两切)大枣(十二枚擘)上六味。以水七升。煮取三升。去滓。温服一升。日三服。

此承上条。而又以胃家本来实者言。本来实者。旧有宿食也。所以实易作而痛速。故不曰阳明而曰大实。例之变也。桂枝加大黄者。因变以制宜也。然曰桂枝加。则补方者。当一例如上文云云。不当载成方。且以本方加也。而用芍药六两。水七升。不合数。皆后人之苟用者。当斟酌焉。

(八)太阴为病。脉弱。其人续自利便。设当行大黄芍药者。宜减之。以其人胃气弱。易动故也。

此承上条。申致戒谨之意。

(九)太阴病。欲解时。从亥至丑上。

亥子丑。太阴所王之三时也。欲解者。正王则邪不胜也。

原标题:伤寒论条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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